关于汕尾市网商协会会员征集的通知 全市各网商企业、个体网商、各有关单位: 为广泛联系汕尾地区网商,发展网络产业、振兴地方经济、拓宽网络营销渠道、提升汕尾品牌含金量,经民政部门批准,我市将于近期发起成立汕尾市网商协会。协会是由汕尾市内有较高影响和知名度的各类网商以及从事电子商务行业人员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联合性社会团体。目前,协会的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中,我们希望各类从事电子商务或与电子商务有关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能够积极参与,联合起来一起为我市的电子商务做大做强,献计献策。现就协会会员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协会采取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并行体制 1.团体会员征集范围主要是全市从事网络商务及相关业务的企业。 2.个人会员征集范围主要是全市从事网络行业的人员。 二、会员条件 1. 团体会员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代表和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团结、引导会员为推进网商产业发展贡献力量。 (2)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或在政府其他部门正式注册备案的企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各自的章程(条例)建立组织机构,履行组织职责。 (3)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关心支持网商工作。 2. 个人会员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2)承认协会章程,有加入协会意愿,能够承担和履行会员的各项责任与义务。 (3)遵纪守法,关心支持网商工作。 三、会员申请 1.填写“汕尾市网商协会会员申请表”(团体会员需加盖公章)交协会秘书处,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2.经协会秘书处初步审查后,报协会理事会审批。 会员征集截止日期:2014年5月31日。若有疑问请与筹备组联系,我们期待您的加入! 联系人:李先生(18819558988)、余先生(18128405154) 电话: 0660-3690808 QQ号:1853348614(索申请表)、QQ群:129949449 邮箱:1853348614@qq.com 地址:汕尾市区电视台B栋102
汕尾市网商协会筹备组 2014.4.13
会员享受基本服务: 1、优先参与每年1次的省“广货通天下”电商合作大会、享受会员参会专属通道; 2、协助来自行业、政府的相关扶持政策资讯; 3、优先参与协会组织的行业交流活动(视各活动形式具体而定); 4、加入协会组建的会员QQ群,拓展人脉,交流合作; 5、协会积极协助所有会员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疑难;帮助传统企业转型升级; 6、享受协会为所有会员企业争取的各种便捷与优惠; 7、免费在会刊《汕尾网商》杂志广告宣传,并赠送会刊1年(全省各市网商协会交流); 8、赠送会员牌匾一个; 9、会员网站链接; 10、参与活动全年可自由选择参与“网商交流日”活动(约30人/场); 11、协助申报“市工商局网络消费维权服务站”; 12、推荐参与“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网商)”公示活动; 13、推荐加入“公允有信网商征信服务平台; 14、推荐参与“年度网商行业评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