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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湖湾一期广大业主致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诉求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万盛银湖湾银湖豪庭的产权人和使用人,作为业主,现向领导反映如下情况。
作为汕尾市民,感谢市政府给我们创造美好的生活环境。“万盛·银湖湾”是香港万盛集团全资旗下的汕尾万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房地产公司)首个房地产项目,定位为“汕尾首席·高尚品质人居小区”。因此我们陆续选择,成为了银湖湾银湖豪庭(下称一期)的业主。
各住户购房时已预交了房产证办证费4—6万元,而房地产公司自2012年以来以各种借口一再拖延未给业主办妥房产证。恳请政府领导责令其改正、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同时,在没有产权证明等的情况下,地产公司不听业主劝告反对强行高价变相售卖地下车库停车位,偷税漏税、非法谋取暴利的行为恳请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银湖湾一期地下车库是小区的配套设置,在销售小区住宅时,已作为销售条件之一告知业主属小区的配套。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书第七条关于车位使用收费这样明确:“一、小区内临时停车服务费按汕尾市物价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收取;二、业主购买车位产权的,每月应向乙方交纳车位服务费60元/车位;三、停车位委托物业出租管理,露天车位每月交纳租赁费100元/车位,车库车位每月交纳租赁费160元/车位”。但近日,房地产公司拿不出销售许可证件的情况下,以明显高于汕尾生活水平的高价继续以每停车位13-18万元的价格变相出售,给小区住户带来困扰。从签订购房协议合同至现,我们一直都在关注万盛银湖湾的发展,然而看不到所期待的汕尾首席高尚品质生活小区的呈现,却相反得到一个个令我们失望和愤怒的事实。为此,部分业主多次与地产公司及其旗下的物业公司进行交涉,但该公司对业主所提出问题的答复竟或掩饰或答非所问!
近期,该公司属下物业管理公司以业主“不交”管理费为由,野蛮对业主逐户停水、停电、停电梯,严重影响业主生活。
真相究竟是怎样的呢?业主竟“不交”管理费?而事实是地产公司和物业公司不正视、不解决存在问题!侵害广大业主利益!
1、房地产公司一再拖延办妥房产证的时限,且不给合理赔偿!
2、由于购房合同(协议)没有界定银湖湾一期地下车库属开发商所有,因此,强烈要求房地产公司立即停止销售(转让)地下车库的侵权行为, 房地产公司应执行地下车库租用约定。同时,公司应纠正行为,作废已签订的停车位变相销售(所谓租用)约定。
3、公司曾给出回复称:地下车库不属人防工程,未作销售而是使用权转让。一期的停车位配套设施在哪里?一期的人防工程在哪里?
4、隐瞒二次供水水质不达标事实!无视住户身体健康!不彻底整改供水设施;应急供电设备未能全面正常启用;电梯及地下车库手机信号不稳定;未按规定做好灭除白蚁、蚊虫、蟑螂、鼠害等定期消杀……
故,业主要求房地产公司、物业管理公司须在物价局批准核定的物业管理费最高收费限额(1.5元/平方米)的基础上,与广大业主进行协商,明确管理范围、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再测算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和物业管理费用。而不得在未提供全面、优质管理服务的情况下,以物业公司单方意愿实施最高限额1.5元/平方米的收费。
5、房地产公司延迟交楼,自认为已免去每户1年的物业管理费(仅约3000元)补偿业主了事!业主认为这不足弥补延迟交楼造成的损失,房地产公司未经协商擅自主张业主权益!应合理补偿业主损失!
6、房地产公司代收房产证契税费用后,涉嫌挪用并故意拖延交给相关部门,房地产公司必须出具该款项已转入税局等部门的具体时间证据!退还一期业主代缴款项的银行同期利息!一期业主保留依法追究该公司相关违约责任的权利。
7、房地产公司收取每户业主阳台隐形防盗网及保安设备等18000元、天然气管道初装费2950元,要求公司出具费用明细和相关依据。
8、现房地产公司以办理房产证确权为幌子,仅同意业主现场签订合同一份(1、合同书条款明确一式三份,……各一份。2、合同条款的违约内容,房地产公司基本是免责的!!如:延迟交楼、至现未办妥房产证等。3、合同书不让业主带离现场);要签订合同还附加条件:诱骗业主签订不合理条款的《补充合同》!引起广大业主共愤。
以上种种问题,万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广大业主的多次反映、交涉置若罔闻。该公司还于4月16日中午突然实施“没买车位的业主小车不让开进小区”,造成马路堵塞无法通行,公司工作人员恶人先告状“是他们自己堵住马路的,不关我们事。”我们诚挚地恳请政府领导重视万盛银湖湾一期业主的诉求,业主们期盼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希望事件快点得到解决,恢复正常生活,为汕尾创建文明城市添砖加瓦。
祈盼妥善解决,避免激化矛盾。
银湖湾一期广大业主
二○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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