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工商局联合在市区通港路举行 “诚信经营示范街”揭牌仪式。 当天,市工商局与通港路84家商户签订了《诚信经营承诺书》,并要求商户要在商店醒目位置悬挂“诚信经营承诺店”牌子,向消费者作出“不售假、不欺诈、公平交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文明诚信、微笑服务”的明确承诺,引导经营者就违规行为作出自我纠正、及时赔偿消费者损失,提高经营者的自我约束力和文明服务水平。 据了解,开展创建“汕尾市诚信经营示范街”的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举措,是我市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的重要环节之一,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其目的是“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推进“诚信汕尾”建设。通过以文明创建为抓手、以商业诚信为根本、以规范服务为特色、以繁荣发展为目的,积极引导广大商业企业开展诚信经营,进一步提升商业企业的文明诚信程度,构建良好的经营秩序与和谐的消费环境,推动我市的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来源:汕尾日报记者 陈善可 实习生 孙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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