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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olinson 于 2016-2-22 22:26 编辑
关于开展三轮车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的建议
文 | 苏连晨
当前,在海丰大街小巷随处可见搭着颜色各异车篷的各类无牌无证三轮车穿梭横行,从事非法载客营运。由于三轮车投入成本低、回报快、市场需求大、加上对从业要求不高,从业者从最初的几百人发展至几千人甚至上万人,呈日益泛滥之势。大部分从业者文化程度低,无一技之长,无固定收入,安全意识薄弱,不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他们在路上随意掉头、闯红灯、逆向行驶、争道抢行、乱停乱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给城市交通安全带来了很大隐患,严重危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广大民众反映十分强烈。为什么三轮车会如此泛滥?我认为很大原因是我县公交体系还不够完善。正是因为现有公共交通无法满足市场需求,“三轮车”才会生生不息、屡禁不止。
经过这么多年,三轮车早已有了庞大的消费群体,大家都已习惯了这种出行方式。特别是晚上,大多数公交车停运了,三轮车就成了最方便的交通工具。从这点上来看,离了它还真不行,如果一下子取缔,恐怕很多人难以适应,我觉得三轮车的整治确实迫在眉睫,但应该有一个过渡式的方案,分阶段、分区域进行规范或取缔。为此,本人建议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尽快加强对县城范围内非法营运三轮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制订整治和规范管理三轮车的工作方案,对县城地区三轮车采取六限措施(即限售、限车、限人、限量、限行、限价),达到“规范管理,总量控制,错峰限行,最高限价”的目标,通过严格规范管理,使营运三轮车驾驶人员自觉服从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对三轮车采取六限措施:
一限售
整治三轮车从源头抓起,由县工商、质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营运三轮车销售网点进行清理整顿,明确要求广大经营者停止三轮车非法生产、拼装改装、销售等违法行为,对现有存货进行登记造册,限期清仓退货,违法销售营运三轮车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
二限车
由车管所成立下属单位“规范办”对营运三轮车进行统一规范管理,集中采购指定车辆(首选红色电动四轮车),安装统一编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摇号方式进行分配,同时参照机动车登记上牌并获得三年经营权。登记证和标识牌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统一印制,仅在指定区域内使用有效。领取登记证后,在法定时间段按照相关规定行驶。登记证不得转借、转让;车辆毁损、报废的,登记证和标识牌自动作废,不得挪作其他三轮车上使用。对报废车辆、使用年限到期或退出经营的名额,下一年通过摇号再重新分配。同时实行强制保险,每辆车每年须参保驾驶人险、乘坐人险、第三人责任险。
三限人
参照机动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县户籍常住人口,年满21周岁,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的驾驶人,经规范办统一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取得摇号申请资格。
四限量
限定三轮车数量和运营范围,在海丰县城投放1000辆,编号为海000-999,其它各镇(不含深汕合作区)按人口比例每250人一辆进行投放。如梅陇编号为梅1000+、公平编号为公2000+、可塘编号为可3000+等。
五限行
在交通高峰拥堵时间段对营运三轮车实行限行,运营时间为晚上20:00至早上8:00,其它时段营运三轮车不得上路行驶运营。对未安装标识牌或不按规定时间段的三轮车车主给予严厉处罚,对非法从事营运的三轮车坚决查处取缔。
六限价
三轮车实行限价管理,执行票价公约并公布监督电话。起步5元(3公里以内)、超出每公里按1元计,即3公里以内5元、4公里6元、5公里7元、6公里8元,县城二环路内6元、三环路内8元封顶,三环路外按实计算。计费以导航为依据,对违反价格规定可以拒付并进行投诉处理,对拒载者被举报核实将处停运处罚,第一次违反规定停止营运15日并处200元罚款,第二次吊销运营资格。
电动四轮车
电动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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