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红海湾开发区积极推进环境卫生整治网格化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管理体系,致力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 该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行层级负责制,全面实行四级责任制和责任倒查制,力争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该区将全区划分成四级网格:一级网格为区管委会,主要管理全区环境卫生组织实施工作;二级网格为三个街道及区直单位,主要管理各街道环境卫生工作和区直各职能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环境卫生与“门前三包”工作;三级网格为各行政村(社区),主要管理各行政村(社区)公园、主要道路、村行政办公场所及周边环境卫生工作和督查各自然村(村民小组)环境卫生工作;四级网格为各自然村(村民小组),主要管理各自然村(村民小组)所有道路、巷道、沟渠、池塘水面等环境卫生。 为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网格化管理工作,该区着力提高各地各单位的认识,加强责任追究,实施三种不同类型的保洁制度:遮浪奇观景区与遮浪街区参照《广东省卫生镇标准》进行保洁;田墘与东洲街区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保洁工作制度,街区内主要道路、公共场所至少每日清扫一次以上、生活垃圾转运一次以上,确保街道干净整洁;农村实行垃圾“日产日清”制度。(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林志鹏 通讯员 吴华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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