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陆丰市高度重视底线民生保障工作,不断加大资金投入,调整补助标准,扩大覆盖范围,确保低保、五保、养老等五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确保改革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该市在抓好经济发展的同时,突出抓好底线民生,确保底线民生各项政策、资金落实不打折扣。首先是切实加强底线民生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保障资金的落实,及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把改善民生作为该市每月一次政府常务会议的重要议题进行研究部署,确保各项保障资金落实到位。此外,该市进一步明确底线民生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研究制定了“民生工程”目标管理制度,要求各责任单位必须按照目标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各项“民生工程”顺利完成。 该市不断加大本级财力投入,在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切实按照底线民生保障项目、保障对象、保障水平,对底线民生资金优先给予保障,落实本级财政分担比例,努力使各项民生保障标准符合上级要求。今年初,该市把底线民生保障资金全额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予以投入。在加大本级财政投入的同时,该市紧紧把握省、汕尾加大对陆丰发展支持力度的良好契机,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全力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确保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该市还切实加大对民生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和制度,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规范资金支付程序,建立资金管理台账和保障对象信息档案,保障底线民生资金专款专用和安全。同时,成立了专项执法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保证各类民生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据悉,今年第一季度,该市共下拨低保救助金3024万元。目前,该市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救助222元,达到了省政府提出的四类地区低保补差水平。该市本级预算五保供养金和省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已执行814万元。分散供养每人月从480元提高到520元,集中供养每人月从700元提高到800元,达到省政府提出的农村五保供养水平必须在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的目标。已发放医疗救助金600.12万元,有1270人次得到救助。用于资助城镇、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户、城镇“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员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911.79万元,资助农村低保对象34970人、城镇低保对象10510人、五保户4983人(含城镇“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8601人、孤儿1722人。人均医疗救助水平已达到4723元。 与此同时,该市及时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共拨付企业养老保险金6279万元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4941万元。此外,该市逐步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今年已拨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共计7484万元。(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李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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