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豬肠粿 于 2017-4-1 14:36 编辑
城管执法队伍与市民发生争议
历经近半年的征求意见,用于规范城管执法活动的《城市管理执法办法》正式出台,将于5月1日起施行,执法范围包括住建、环保、工商、食药、交管、水务等领域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本次正式出台的《办法》实施的同时结束了城市管理执法20多年来的法律制度缺失。而这次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两方面:焦点1,执法范围。包括工商、交通等6部门相关行政处罚权。焦点2,执法行为。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长期以来,城管的执法范围,尤其是其行政处罚权如何划分,公众关于城管执法行为手段的争议频出。
自汕尾新市长上任以来,大力开展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但同时也引发了不少争议,不少市民也都颇有怨言,当中的原因也是千丝万缕,错综复杂,而就在前几天,城管队伍在城区三马路执法时就又发生了一起争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市民埋怨城管队伍执法手段不规范合法不够人性化,城管队伍又指责个别市民拒不配合执法暴力抗法,围绕着这两个方面,一直延续着城管与市民之间的“恩恩怨怨”。不过随着《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出台,笔者相信这种情况应该能够得到缓和,不说能够完全杜绝,起码对于城管对于市民都是一种保障,《办法》中有特别提到一点: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等,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同时要求城管执法人员应当持证上岗,主管部门应当运用执法记录仪、视频监控等技术,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
住建部法规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出台,将为我国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提供规范,为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提供保障,为地方推进开展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提供指引,也希望此法规的出台能够使汕尾的城管执法活动更好的推进,更大的促进创文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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