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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除汕尾清明陋习,迫在眉睫
今年汕尾市的清明节前后,党政从来没有如此高度重视,如临大敌,犹如进入战争状态。
首先是汕尾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汕尾市林业局宣传:清明期间是上山扫墓高峰期,扫墓祭祖要严防山火,严禁携带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引发森林火灾将被追究责任,轻则罚款、拘留,重者判刑入狱。提倡文明祭扫,保护生态环境。
其次是市应急办、市防火办提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禁止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尤其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违者追究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责任;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再次是市创文办、市应急办警告广大市民朋友:今年前后,全市共查森林火灾案件18宗,其中形势案件3宗,刑事拘留2人,上网追逃2人;行政案件(治安)9宗,行政拘留7人;林业行政案件6宗。因引发山火,不但造成经济严重损失,还给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各地党政和森林防火部门已全面启动森林防火应急机制,必将见火就抓、违规就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重从快严惩肇事者,绝不姑息。对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文明、环保的祭扫方式反应的是一个城市干部群众的精神面貌和道德水准。在全市上下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热潮中,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切勿以身试法,自觉做到不带火种进山,不点香烛、不烧纸钱、不放鞭炮,务必做到文明祭奠、低碳祭扫,过一个文明、绿色、平安的清明节。
最后是学校的通知:根据今天下午6:30区教育局全区中小学校长紧急会议通知,全体男行政和男教师于明天7:50集中学校教工之家开会、点名,8:00前上述人员到达新港街道办公事处报到,要求4月3日、4日两天参加山林防火工作(区政府文件通知,该两天取消休假),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全体人员名单一式二份于今晚分别报新港街道和区纪委。
真可谓倾巢而出,公职人员放弃清明小长假,都为清明的安全而努力。其行动接近战争的动员。
如此重视,到底还是有一些群众我行我素,陋习不改,有的人连自己的小汽车都被山火烧掉,个别人还被山火烧死。有的山头整夜被焚烧。所以,革除汕尾清明陋习,迫在眉睫,当然也非常艰难,绝非一两次“战役”就可以消除陋习。
清明节日,既有慎终追远的感怀,有生离死别的黯然销魂,又有欢乐赏春的气氛,有清新明丽的生动景象。唐人杜牧有诗:“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清明是大地回春、生机盎然的时候,人的心情也会舒展起来。此时扫墓祭祖,“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祭扫活动既能体现对家庭的尊崇,又能表达对祖先的感恩。其中有庄重,有责任,有形式感。孔子所谓,与其奢也,宁俭;与其易也,宁戚。就是说,祭祀行为本身就是让人明白人应该有所节制,有所敬畏。在先人面前,人不应该任性,为所欲为。
在大时间序列里,清明节正属于节卦时空,所以,我们汕尾民众要继承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真正过一个寄托哀思、发扬祖先优良传统、节俭、节制、节哀,慎终追远的节日,而不要互相攀比、奢侈浪费,污染环境,甚至制造灾难。既然有祖先的信仰,那么,首先要让我们先文明而高尚起来,过一个利己利人、环保节能的清明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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