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城市规模在不断的扩大,一座座高楼大厦象征着国家的繁荣,当人们住在这繁华的城市里,享受着多姿多彩的生活的时候,谁又想过:这一座座高楼大厦是怎样修筑而成的呢?那是千千万万个农民工用他们的汗水修筑而成的。当你们在空调房里享受着凉爽的夏季的时候,你可曾想到过,此时有多少农民工正在烈日的毒烤下大汗淋漓的一砖一砖的修筑我们城市的高楼?此时有多少农民工冒着生命的危险在默默辛勤的劳动?整个国家都在提倡,要提供农民工的待遇,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当这些口号遇到现实的时候,有谁想过会是什么样的情况呢?今天,此刻,为了我那死去的可怜的父亲,我这个农民工的子女,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我那横死他乡的父亲的权益是怎样被保障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当农民工客死他乡后得到的待遇。 2015年3月份,我父亲在同乡唐某孟(系某建修工程中泥工的承包人)的征召下到工地上干活。 2016年9月14日,我父亲在下班回住所的途中被半挂车碾压身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我父亲应该被认定为工伤,但是由于我父亲和唐某孟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使得我们家属申请认定工伤的事情受阻。案发后我们家属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确立我父亲和施工单位(该公司是工地的施工单位,其公司员工梁某祥是该项工程的总承包人,梁某祥将他承接的工程中的泥工部分转包给了唐某孟)的劳动关系,等来的却是仲裁庭裁定我父亲与该公司的劳动关系不成立。
我父亲是家里的顶梁柱,他去世以后,妈妈因伤心已变得神智不清,弟弟还小,家中还有84岁的老奶奶需要赡养,我们全家都陷入了崩溃的边沿。事发到现在已经10个多月,我们家属没有获得一分钱的赔偿,肇事司机不愿主动赔偿,没有劳动合同,工伤申请社保局也不受理,工地包工头更不愿意站出来承担责任。相反,为了我爸爸的丧葬,为了我爸爸的案子,我们已经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现在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伤心、迷茫和绝望是我们家的主题曲。
这就是一个农民工的遭遇,这就是一个农民工家庭的遭遇。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这些法律文件,在现实中执行起来形同一纸空文,农民工的权益谁来保障?这难道就是和谐社会应该有的吗?
也许,你们要说:谁让你父亲不和包工头签订劳动合同呢?那么,请问:你知道在我们国家有多少农民工和其所在公司签订过劳动合同?,特别是 在建筑工地上干活的农民工。你又知道有多少个工地包工头会主动自愿的和他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他们只知道年复一年的辛勤的干活来养活一家老小,他们却不知道:自己是在用自己宝贵的生命来挣钱养家。一旦不幸降临到自己身上,他们的权益会被践踏得无影无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