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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qiujiu

[汕尾] 事发时至今日未获得任何赔偿,倾尽所有为父讨公道,只为问社会正义何在?公道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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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29 18:43:3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18 发表于 2017-7-29 18:25
政府还大言不惭说要拆违建呢!结果违建却只增补减!要结合实际不要活在自己的思维中!

我宁愿活在自己的思维中,因为我相信这个社会还有正义存在的,因为我坚信邪不能胜正。
发表于 2017-7-29 18:48:50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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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18 发表于 2017-7-29 18:37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 ...

像你这样说的话,那你直接去法院喊法官判决交警队出具的《道路交通责任认定书》无效就可以了,还在这里发什么言论呢?如果交警队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无效的话那还要交警队干什么,出了交通事故直接由法院判决就可以了啊。安按你的意思就应该把我国的交警部门撤销算了。
发表于 2017-7-29 18:55:0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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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18 发表于 2017-7-29 18:43
夜间超速行驶撞护栏还不够严重!要不要公路局也赔你!原因就是公路局设了护栏

中国10几亿人,像你这样胡说八道的人我还是第一次碰遇到。和你讨论,我真的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这还真是中国五千年的“优良”传统啊。
发表于 2017-7-29 19:0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地狱zhisheng 发表于 2017-7-29 18:55
中国10几亿人,像你这样胡说八道的人我还是第一次碰遇到。和你讨论,我真的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

我也懒得跟你说了!你才是中国五千年的“优良”传统!现在的法律没过多的去维护弱势群体!如果换在以前的法律大撞小就要百分百赔小的就可以像你这样说!就像小孩子去爬行驶的车辆摔下来伤了你作为车主就要去赔小孩的医药费和营养费你觉得公平吗??要换位思考!将心比心!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发表于 2017-7-29 19: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18 发表于 2017-7-29 19:07
我也懒得跟你说了!你才是中国五千年的“优良”传统!现在的法律没过多的去维护弱势群体!如果换在以前的 ...

这样就只能出自你的善心去补偿小孩!至于多少量力而为!
发表于 2017-7-29 20:24:3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18 发表于 2017-7-29 19:07
我也懒得跟你说了!你才是中国五千年的“优良”传统!现在的法律没过多的去维护弱势群体!如果换在以前的 ...

我也不得不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可怜在于明明知晓是非却要颠倒黑白,可怜在于明明应该勇于面对却要逃避责任,可怜在于明明昧着良心干非法勾当却口口声声喊着公平正义,最最可怜之处在于不分是非的鼓励他人接受不公平的现实。如果你真的是一个农民,你却这等不分是非、颠倒黑白、助纣为虐、屈服于恶势力,那你真的是丢我们老百姓的脸。我们农民是纯朴、善良和勤劳的。似你这种人也配做中国的农民?
发表于 2017-7-29 20:27:16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18 发表于 2017-7-29 19:07
我也懒得跟你说了!你才是中国五千年的“优良”传统!现在的法律没过多的去维护弱势群体!如果换在以前的 ...

既然将心比心,那请你想一想:如果案子中是你的父亲,你会怎么办?也请你想一想:如果你被恶势力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你会怎么办?这才叫将心比心。你比了吗?
发表于 2017-7-29 20:56:2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qiujiu 发表于 2017-7-29 08:51
但是现在建筑公司否定事实劳动的存在,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建议你们家属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法律不能还你们公道,再建议你们去找大型媒体进行曝光,我们老百姓会还你们一个公道。希望你们不要放弃。
发表于 2017-7-29 23: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地狱zhisheng 发表于 2017-7-29 20:27
既然将心比心,那请你想一想:如果案子中是你的父亲,你会怎么办?也请你想一想:如果你被恶势力逼得走投 ...

我会劝说我的家人不要买无牌车,不要因为多花一千元而去买无牌车!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自己要守法然后再去维权!你跟现在政府有什么区别??有利于你自己的总是对的!无利于你自己的总是错的!
发表于 2017-7-29 23: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地狱zhisheng 发表于 2017-7-29 20:56
建议你们家属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法律不能还你们公道,再建议你们去找大型媒体进行曝光,我们老百姓 ...

那你自己去试试能不能行的通!
发表于 2017-7-29 23:54:25 | 显示全部楼层
地狱zhisheng 发表于 2017-7-29 20:24
我也不得不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可怜在于明明知晓是非却要颠倒黑白,可怜在于明明应该勇于面对却要 ...

我从汕尾市政府骂到国家办公室你说我屈服于恶势力!你要能做得到你再来评价我!
发表于 2017-7-29 23:5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地狱zhisheng 发表于 2017-7-29 20:27
既然将心比心,那请你想一想:如果案子中是你的父亲,你会怎么办?也请你想一想:如果你被恶势力逼得走投 ...

你这思维我也是无语了!自己不守法却强调别人要守法!这就是你的将心比心??只有自己做好了才有资本去说别人!!
发表于 2017-7-30 10:37:12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18 发表于 2017-7-29 23:54
我从汕尾市政府骂到国家办公室你说我屈服于恶势力!你要能做得到你再来评价我!

看来你是在其他地方受了不少恶气和不少的窝囊气,但是就算你在其他受了再多的恶气和窝囊气,也不能把这些恶气和窝囊气无理地撒在这里啊。你这样情绪化的胡说八道对受害者一家太不公平了。
发表于 2017-7-30 10: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18 发表于 2017-7-29 23:50
我会劝说我的家人不要买无牌车,不要因为多花一千元而去买无牌车!要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自己要守法然后再 ...

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本案中死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了事故的次要责任,难道就因为他承担了次要责任而不能维权了吗?你作为一个私家车主,难道就因为你不服自己曾经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了主要责任就在此歪曲本案中的事实吗?难道就因为你对摩托车主、电动车主存在偏见就可以不分是非的污蔑本案中的受害人吗?你这样不分是非、歪曲事实的为肇事司机、为建筑公司、为包工头辩护,真的让人怀疑你的动机。
发表于 2017-7-30 16: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地狱zhisheng 发表于 2017-7-30 10:47
每一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责任,本案中死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了事故的次要责任,难道就因为他承担 ...

我只是好心提醒受害人不要走弯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已经明文写明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 ...你看清楚了没??不是事后而是途中!!责任书只是事后的判定!!
 楼主| 发表于 2017-7-30 17:31:24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18 发表于 2017-7-29 23:57
你这思维我也是无语了!自己不守法却强调别人要守法!这就是你的将心比心??只有自己做好了才有资本去说 ...

我父亲就是在下班途中才出车祸的,而已我父亲是持有驾驶证的
发表于 2017-7-31 10:42:18 | 显示全部楼层
qiujiu 发表于 2017-7-30 17:31
我父亲就是在下班途中才出车祸的,而已我父亲是持有驾驶证的

没车牌更严重!有车牌没驾驶证交警不一定会拦你!没车牌罚款要比没驾驶证的多一倍!你还是咨询下律师比较妥当!不要把时间花在没用的地方上!如果你父亲没超速行驶和没撞在护栏上的话就百分百是工伤!责任认定书也不可尽信!你要看交警的视频录像!如果责任认定书有假你就上法院去起诉打电话给你父亲的那个人!有工友证明就更好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7-31 17:52:38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沉默18 发表于 2017-7-31 10:42
没车牌更严重!有车牌没驾驶证交警不一定会拦你!没车牌罚款要比没驾驶证的多一倍!你还是咨询下律师比较 ...

谢谢你的建议,我们现在已经请了律师。我们的律师正在通过法律途径申请认定工伤。我父亲真的是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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