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保元守真 于 2017-9-15 10:28 编辑
9月14日,汕尾市委书记石奇珠、市长杨绪松带领万名志愿者云集城区凤山妈祖广场,举行“助力创文”徒步活动。这是汕尾建市以来最大型的公益活动。相信对促进汕尾文明城市的形成,起到宣传和示范作用。
我们除了全力创造文明汕尾之外,还要着力打造文明城市的内核。创造文明汕尾,就要紧紧围绕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区文明程度的根本任务,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重要依据,以文明社区、行业、村镇、单位等创建工作为基础,围绕实现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的总体目标,大力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建设,努力把汕尾市各城区建设成为现代化文明城区。
什么是文明城区呢?就是要有这些标准: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有效,创建活动蓬勃开展,环境面貌整洁优美,社会治安秩序良好,科教文卫体等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因此。汕尾市在开展文明城区创建活动中,要着重抓好几项工作:抓好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抓好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提高城区文明程度;抓好服务型政府建设,增强城区综合服务功能;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稳定有序的城区法制环境;抓好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全面发展。
那么,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需要把握什么原则呢?
首先: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其次,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第三,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积极为群众办实事;第四,要坚持探索创新,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建立完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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