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
查看: 31461|回复: 5

[海丰] 辱警行为不可试,违法必拘没商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9-29 10:5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001.webp.jpg

9 月 28日,林某丽(女,26岁,公平镇人)在微信朋友圈公然侮辱执勤民警,引发网友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获悉后,海丰公安网警大队、公平派出所立即落地查人。当日下午,民警迅速将林某丽抓获。经审查,林某丽对在微信平台辱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林某丽已被公安机关处行政拘留。

002.webp.jpg

来源:平安海丰


楼主热帖
[城事报料] 城区督查市区环境卫生整治蹲点执法情况
[热点资讯] 山西资源型城市求变 邀全国智库专家为转型把
[热点资讯] 金融科技驱动资管行业加速转型
[热点资讯] 贵州5个县(市、区)非洲猪瘟疫情解除封锁
[热点资讯] 小学师生数月观察树木生长 荷花池畔60幅自然
[热点资讯] 一场黄昏恋,少了一套房

发表于 2017-9-29 17:16:54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作死,吃饱没事干
发表于 2017-9-29 17: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网上做了啥都清清楚楚的,一查就查到了
发表于 2017-9-29 17: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辱警行为不可试,违法必拘没商量
发表于 2017-9-29 17:39:24 | 显示全部楼层
谨言慎行的好
发表于 2017-9-29 22:58:16 | 显示全部楼层
辱警行为不可试,违法必拘没商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市民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