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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奇葩思维奇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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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5 00: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明在2006年认识了当时才18岁的女孩小花,小花生得一副俊俏的面孔,婀娜多姿的身材,算得上是女孩子中漂亮范畴的一个吧。可小明只把小花当普通朋友,从来没有对她有非分之想。不久,小明给小花介绍了个男性的朋友小龙。小龙对小花一见钟情,在小龙的追求下,小花终于成为小龙的女朋友了,一年多之后,他们结婚了,结婚了一年多后剩下了一个小男孩。本以为小龙和小花的婚姻是幸福的,却传来了他们两人离婚的坏消息。

离婚后的小花带着小孩在她母亲那里住,她有一个姐姐和一个弟弟,父亲不在人士,小花离婚后没有工作,在家里只靠她母亲打零散工度日。这样的情形下,可谓是对钱有着如饥似渴的感受。有一天,小明介绍了一个叫小丽的女性朋友给小花认识。她们两人非常要好,可有一天小花发现小丽模仿她的容貌,于是跟小丽提出因所谓侵害她肖像权的理由要求小丽赔偿。那时候小丽刚从大学毕业,一个人正在深圳找工作,身上没有什么钱。可小丽也不是不懂法律,对于小花的威胁小丽只是一笑而过,认为小花要么是开玩笑 ,要么是发神经。小丽把这事告诉了小明,小明找小花谈了一次,小花坚决要小丽所谓的赔偿。小明说小花这是在无理取闹,小丽在深圳亲戚家暂住并找工作,有本事可以去深圳找她。可小花根本找不到小丽在哪里,为了得到这点钱,怎么办呢?威胁小明说如果你不叫小丽把钱给我,我就找我弟弟一起到你的店里去闹。让你老婆知道一下。小明告诉了小花他的店的具体位置并欢迎小花来,而且人带得越多越好,赶来捣乱,就叫他们竖着来横着走。

小丽知道了这事后,觉得不能为难了小明,更不愿意看到一个朋友因为她的事情而蒙受一些误会。所以主动找了小花商议解决,这事情小明并不知情。等她们商议好以小丽支付给小花一千块钱平息这事之后,小明才知道了原来小丽已经通过微信支付给小花一千元。小明找到小花,对她说,你这样的女人好狠毒。从此绝交了。小明又通过微信跟小丽联系了后,知道小丽当时身上只有一千一百多元,而支付了一千元给小花后,身上已经没什么钱了。小明见此非常同情,马上给小丽转了两千元。对小丽说,人心是很难看明白的,我跟小花认识的时间不算少,但我看错人了,没想到她是这样的人。我真后悔当初在东莞的酒吧里认识了这样的人。怪不得她会与前夫离婚呢,其实现在已经可以得知答案了,那就是小花这个人是既懒惰又势利的人。小丽也是个傻瓜,为什么经受不住那样的无理取闹呢?小丽说,她不想连累小明。因为如果小花真的到小明的店里去闹事,那小明可能就名声扫地了,这还不单止,如果小明的老婆知道后必定有所误会,如果因此影响到小明的夫妻感情,那就真的罪大了。

因为小丽是小明介绍给小花认识的,所以小花要对付小丽就逼小明,这是什么逻辑呢?只能用奇葩来形容。这样的奇葩思维才有那样的奇葩行为,这就是奇葩事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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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6 16: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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