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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 小区车位开出“天价转让费” 却没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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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7 11: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没有所有权的车位卖到近20万
  新建小区车位严重不足,开发商针对有限车位,开出了19.8万元的价码,并称不是销售车位所有权,仅仅是“20年使用权转让费”。近日,位于徐州的南郊中茵城项目陷入了小区车位的“天价转让费”风波。记者调查发现,该小区销售时宣称的接近1:1车位配比,疑似玩文字游戏,将商业车位计入车位总数,造成住宅车位配比仅为1:0.3,开发商徐州中茵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认,制定高价转让费,也是基于小区车位数量稀少的情况,是“市场行为”。    
  扬子晚报记者 马志亚
  业主:
  “天价转让费”车位没有产权
  南郊中茵城项目位于徐州市中心,地理位置优越。从6月22日开始,小区业主陆续接到开发商电话通知,小区的车位开始出售。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按照之前的宣传,该小区有1088个车位,跟小区住户数量基本达到1:1的比例。然而,张先生到了售楼处,才得知此次销售的是项目一期(7、8、10号楼下面)合计255个地下车位,拟定在7月1日对业主公开推出使用权转让,且车位必须一次性付款,不做按揭。张先生说,销售人员同时要求业主准备好银行卡,并将全款保证金19.8万元存入银行卡,参观完车位后,开盘当天才能有资格选车位。
  更让张先生意外的是,销售人员表示,小区规划的车位并非业主们认为的1088个,而是只有500多个,其中包括人防车位,且此次销售的255个车位,只是“20年使用权转让”。张先生表示,多名业主反馈信息都显示,销售人员都在强调,所售车位无法办理产权。有销售人员还称,他们也不清楚这批车位是否属于人防车位。
  销售方:
  高价转让费是“市场行为”
  小区开发商高价销售的,居然不是车位产权,而只是20年使用权,这让南郊中茵城项目业主无法接受。
  针对业主反映的问题,记者25日来到南郊中茵城售楼处了解情况。一名周姓负责人解释,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第22条,写明:“法定人防车位除外,其余均归出卖人所有,非业主共同所有”,因此此次涉及的车位所有权均为开发商的。对于“转让费”的说法,该名负责人表示,这批车位均无法办理产权,因此收取的费用是“20年使用权转让费”,至于产权无法办理原因,他也不清楚。
  对于19.8万元的转让费,周姓负责人表示基于三点原因,一是该小区内除去人防车位、商业车位外,住宅车位配比仅为1:0.3,“物以稀为贵”。二是开发商考察小区周边配套发现,小区周围车位资源极为稀缺,业主们想要寻找替代车位或其他停车方式困难。三是本次开售的255个车位,针对的是所有业主。基于以上原因,车位转让费较高也是属于价高者得的“市场行为”。
  律师:
  开发商涉嫌虚假宣传
  针对南郊中茵城项目的车位风波,记者26日联系了江苏茂通律师事务所的刘茂通律师,刘律师认为,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时,涉嫌虚假宣传,“对于小区车位配比解释,应当是小区业主能够正常购买或使用的车位,而实际车位中包含大量商业用车位,因此显然开发商是在偷换概念,已经对业主进行了欺诈”。对于开发商提出的“20年使用权转让费”定价19.8万元的问题,刘律师认为开发商提出的“市场行为”说法具有一定的胁迫性质,实际上他们是在利用掌握有限车位资源而造成的垄断局面,谋取暴利。刘律师建议业主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由主管部门介入进行调节和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涉事的南郊中茵城项目,因此前“城管局领导偷挖地下室”被舆论广泛关注。后徐州市政府发布通报,称徐州中茵城个别业主私自扩建地下室,3名业主中有2名业主系城管局下属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政委何某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十大队大队长谢某某。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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