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隆重集会 缅怀英雄烈士
陈治赠 2018年9月30日
鲜花献英烈,哀思祭忠魂。今天是第五个烈士纪念日。上午,海丰县党政机关、学校、社区等各界同胞,在县城烈士陵园广场举行纪念仪式,缅怀英雄烈士。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
在国庆节的前一天开展烈士纪念活动,既充分体现“国庆勿忘祭先烈”的情怀、突出国家褒扬烈士的主题,又与党和国家领导人10月1日上午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等烈士纪念活动相衔接。昭示国家和人民永远尊崇、铭记英雄烈士为国家、民族、人民作出的牺牲和贡献。
1949年9月30日,是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奠基日。
纪念碑碑身正面镌刻毛泽东同志题词“人民英雄永垂不朽”八个镏金大字;背面是毛泽东主席起草、周恩来总理题写的碑文:
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图为海丰县城烈士陵园广场纪念仪式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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