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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 举报陆丰市桥冲镇东竹村书记卓小琼蜕变“村霸”侵吞青苗征地补偿款、扶贫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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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2 18: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您好!我们是广东省陆丰市桥冲镇东竹村村民代表。发现陆丰市人大代表、东竹村委党总支部书记卓小琼利用职务便利,拉拢宗族势力操控基层政权,违反党组织政策纪律发展亲朋好友为党员,打压排除异己,罔顾法律挪用青苗补贴征地款,优亲厚友变相安排、侵吞上级扶贫款及其他各种专项资金,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近年来,我们发现卓小琼涉嫌贪污侵占青苗、征地补偿款、扶贫款、危房改造款等问题后,多次向陆丰市有关部门举报,得不到任何重视,社会影响极坏。
    卓小琼涉嫌违法违纪问题具体如下:
一、卓小琼拉拢宗族势力操控基层政权,违反党组织纪律发展亲朋好友为党员,打压排除异己。
2013年开始,卓小琼担任东竹村党总支部书记至今,在党内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宗族势力,从不依法履行基层党组织行政职能,从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村务,基层党员从他任支部书记至2017年间,从没有过正常的党内民主生活。
卓小琼为了长期占据村总支部书记职位,实现操控基层政权目的,只有发展其亲戚亲友为党员,严重践踏党组织纪律。卓小琼为了组织由其掌控东竹党支部组织,打压持有异议的积极干部党员,排挤在党组织之外,没有参政参会和说话的权利,不难看出整个东竹村委三个自然村全部党员共有52名,其中姓卓的23名佔比例44%以上,包括他的亲信党员占80%以上,显然这个党支部的党员队伍极不正常。
    多年来,村党员干部和村民多次向陆丰相关部门举报都被村霸卓小琼找关系摆平,过去多次所举报的案件一拖了之,至今没有下文。
    卓小琼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侵吞上级政府支付青苗征地补偿款30万元,部队补贴租金200亩土地争议款约1.3万元(位置:竹秋埔村、东坑村),2014年至今村民多次追讨仍未果。
其一、2012年5月31日,做为甲方的桥冲镇与乙方东竹村委签订了桥冲镇公益性墓园征用土地协议书,协议第二条约定,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人民币30万元,事至今天松竹寮小组全体村民至今未收到一分钱。
我们发现,桥冲镇公益性墓园承建人郑链鑫早已在2014年1月22日将30万元转入桥冲镇府,农商行帐号:80020000003003612。现金缴款单号:NO312000147860,这笔款既然在2014年1月22日到了桥冲镇府账号,至今五年之久没有付还村民,性质特别严重。
30万元青苗征地补偿款去向不明,东竹一村村民一分钱未收,东竹一村村民多年来多次向东竹村委书记卓小琼追讨未果,卓小琼胆大妄为,将30万元侵吞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影响恶劣,性质特别严重!(附,陆丰市桥冲镇人民政府《桥冲镇建设公益性生态墓园征用山地协议书》、公墓山征地款《现金缴款单》等复印件)
缴款单.jpg 协议1.jpg 协议2.jpg
其二、2014年,部队补贴租金位于竹秋埔至东坑村200亩争议土地征地款约1.3万元被卓小琼个人骗取、侵吞。
三、卓小琼利用职权之便、暗箱操作侵吞中山市对口帮扶“扶贫款”6万元,向外地村民强行索要“保护费”。
2015年间,中山市对口帮扶单位,拨来修建农贸批发市场扶贫款,建设农批市场后由一老板承包经营,东竹村委一次性分到6万元,卓小琼个人收到6万元后,个人暗箱操作侵吞贪污为已有,村民贫困户一分钱未得。
村委副书记陈如松多次质问卓小琼把6万元的扶贫款用在何处?这么多年他一直没有回应,陈如松也曾向陆丰纪委反映过此事,6万元早已被侵吞贪污。
四、卓小琼优亲厚友安排危房改造款、救灾款项等专项资金,致使上级扶贫政策无法在基层农村落实到位,村民权益得不到保障。
几年来,上级政府十分关心农民的生活,先后向桥冲镇东竹村村民拨付扶贫救济款,“低保”补贴和危房改造补助费等款项,但村民基本无法得到,尚待上级部门查处。
2013年遭受“天兔”台风影响,一些村民的房屋受到不同程度损坏,上级政府为此向受灾群众拨付救灾扶贫专款。
东竹村村民蔡淡领取“天兔”救灾款5万元,实际到账2万元。被蔡淡发现后,卓小琼再安排危房改造款1.5万作为“安慰”,两次合计领取3.5万元。按照当年上级规定,“天兔”救灾款、危房改造款不能重复领取。其余款项由卓小琼侵吞。
卓小琼组织亲朋好友弄虚作假冒领、侵吞危房改造款项,具体情况如:1、2015年,陈哺仔借用陈荣文破残房屋拍照,弄虚作假上报危房改造资料骗取资金;2、2016年,卓小琼安排不符合条件堂妹(外嫁女)卓素益骗取危房改造资金;3、卓汉填是卓小琼亲人,拥有2—3层楼房一栋,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却被安排骗取资金。
自从2013年以来,上级政府每年拨付给我村贫困户的救济粮,没有及时发放给我村里贫困户,而是堆放在五村卓小琼亲人卓奇迎的杂货店,等到救济粮发霉变质,然后送到亲人养殖场当饲料使用,然而真正的贫困户却没有得到救济粮,引起村两委干部和广大贫困户的极大不满。
以上情况属实,恳请上级领导、纪检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尽快组织安排人员彻查陆丰市人代代表、东竹村党委书记卓小琼涉嫌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严重违法违纪侵害群众利益一事,还东竹村村民一个公道。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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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5 20: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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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陆丰市桥冲镇东竹村委会村民代表,公开举报陆丰市桥冲镇东竹村党总支部书记卓小琼罔顾党纪国法、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违法违纪行为。
    卓小琼从小就离开桥冲镇东竹村,只有小学文化的他一直没有正当职业,在外游手好闲,声名狼藉,事业上没有建树。卓小琼在家乡没人认知他,更没有一点群众基础和威信,东竹村村民根本就不了解这个人究竟回来村委干什么?群众对他没有一点好感。2013年下旬,卓小琼通过不择手段的途径当上东竹村委会党总支部书记兼主任。上任6年来,卓小琼专横跋扈、独断专行,以权谋私、贪污腐败,买官卖官、侵吞国家扶贫款和救灾款,人为制造干群矛盾,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光辉形象,破坏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直接损害了东竹村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下面是卓小琼部分违法犯罪事实与证据:
     一、 买官卖官
     新官上任,卓小琼便开始培育亲信,用人唯亲,高价卖官,最典型的是收取了松竹療村小组村民陈笑2万元,承诺让他当上村民小组组长。不知何原因,陈笑没有当上村组长,便找卓小琼要求退款,但未能如愿,随后的几年里,陈笑多次找卓小琼退款无果后,在2017年5月16日,利用东竹村委会举行换届选举的机会,陈笑当着众多镇领导及东竹村干部群众面前要求卓小琼退款,卓小琼没有答复,陈笑抓住卓小琼衣服不让其离开会场,当时场面尴尬并对组织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 贪污帮扶款和救灾款
     1、2014年,东竹村遭遇强台风袭击,受灾严重,上级政府拔给东竹村两家受灾户救灾款各5万元,帮助村民恢复生产自救,卓小琼暗箱操作,没有将救灾款发放发给村民,而是个人侵吞该笔救灾款并违规请了专业人士做假帐;
     2、2014年,竹树埔村小组有三户村民的房屋符合危房改造条件,卓小琼等人积极上门拍照,危房改造补助款下拨后,其中卓赏一户的款项被卓小琼个人侵吞;
    3、上级政府给东竹二村危房户陈某,松竹寮村危房户刘某发放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卓小琼通过两村村民小组长分别向陈某收取了3000元,向刘某收取了4000元,两户共7000元的国家危房补助款被卓小琼贪污;
     4、卓小琼“优亲厚友”,欺骗政府,违规将已是富裕家庭的亲友列为危房扶贫对象,骗取国家危房补助款和扶贫款。他们分别是:2014年度的卓良才、卓奇陆、卓经皇、卓乃溪、卓赛端、卓妈欢,2015年度的卓亚仔、卓礼通、卓滕、卓来顺、卓进和,2016年度的卓俊声、林秀蚕、卓汉填、卓玉添、卓庆育、卓灶南、卓素益,共18人。其中卓小琼的堂姐卓素益早已远嫁东海,长期居住东海,也在骗取了国家危房补助款名单中,以上的扶贫对象都是他个人以优亲厚友的形式所定,其他干部没一知情,他的潜规则是,在扶贫资金到了这些人帐号后,都要回扣20%一40%的现金还他,这些对象都是他的亲友,他在去年得知有人举报他后,便逐户进行做工作封口。
    5、桥冲镇政府公益性公墓山承建人郑炼鑫向松竹寮村小组征地,2014年1月24日把款转入桥冲镇政府帐号上30万元的征地款(附图片),该征地款至今5年之久,分文未还给村民,被卓小琼个人贪污;


6、2015年,中山市对口帮扶单位拨款修建“桥冲镇农贸批发市场”,市场出租后,东坑村小组分得6万元的帮扶款,收款后卓小琼没有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暗箱操作,个人贪污了该笔帮扶款同样违规请了专业人士做了假账。
    7、竹树埔村小组村民卓X兴,卓X贵在其村后“鸭母窟”挖乌土,被卓小琼收取1.8万元的保护费;
    8、外村人陈少钦在东竹村径行水库违法挖沙,卓小琼保收取对方2万元保护费后,任由他们继续作业,导致水库遭受破坏,水土严重流失,环境被污染,直接影响了农田灌溉,当地村民损失惨重;
    9、每年桥冲镇政府发放给东竹村民的救济粮油,卓小琼从来没有征求其他村干部的意见,没有把救济粮油存放在村委会及时发放给贫困户,而是个人独断专行,全部拉回家放在其亲人的杂货店,分配给自己的亲人(非贫困户),村党支部副书记陈如松多次向镇委镇政府领导反映,但始终没有结果。卓小琼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政治纪律,损害了人民群众利益,当地群众怨声载道,产生了对政府部门的不信任;
    三、参与组织宗族黑恶势力
    2017年清明节前夕,卓小琼利用其东竹村党总支部书记特殊身份,参与组织宗族黑恶势力,为建造自家祖父豪华墓园,野蛮霸占桥冲村二房老祖坟土地达三亩之多,引发重大群体性斗殴事件,致多人受伤住院。卓小琼的行为,违反了《殡葬管理条例》,破坏殡葬改革制度, 是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该事件中有8名参与斗殴的村民被公安机关拘留,近百名桥冲村村民前往陆丰市政府请愿,要求陆丰市委市政府严惩以卓小琼为首的宗族黑恶势力,撤销卓小琼东竹村党总支部书记职务,追究卓小琼违法违纪的法律责任,陆丰市委市政府做了大量的工作,案件至今尚未解决,已造成了社会严重的恶果,该重大斗欧事件是因卓小琼亲爷爷的祖墓纠纷引发的,他又是该辖区党总支书记,他应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陆丰市委至今没有追究其相关的领导责任。
    四、违反党章,欺骗组织
    2013年9月--2018年8月期间,卓小琼严重违反《党章》规定,践踏入党程序,徇私舞弊、暗箱操作,自定自报,擅自发展新党员等违章违纪行为被多名党员干部举报。
2019年1月,陆丰市委组织部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经调查认定卓小琼违反《党章》属实,根据陆丰市委组织部《关于桥冲镇东竹村党总支部2013年以来发展党员的调查情况》的意见,桥冲镇委经会议研究,于2019年1月3日(2019年第一号文件)发出通知(附图片),不承认卓金清等4人的党员身份;取消郑维场等3人的预备党员身份。该文件已抄送市委组织部和镇党委成员、当日发至东竹村党总支部。  
  
    然而,卓小琼无视党纪规定,明目张胆对抗党组织和桥冲镇委的决定,两个多月来,一直不召开党总支部大会向党员宣读执行桥冲镇委的通知,更有甚者,在2019年1月底镇委召开全镇党员大会时,卓小琼竟然通知被取消党员身份的郑维场等七人参加会,如此狂妄至极,实令人震惊,令人气愤。
     卓小琼严重违反党纪,且不思悔改,甚至公开对抗陆丰市委组织部、桥冲镇委的决定,严重影破坏党的组织纪律和声誉,引起广大党员的极度不满,纷纷要求上级党委、纪委监察委领导高度重视,切实贯彻执行《纪律处分条例》,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对卓小琼的违章违纪行为予以追究刑事责任,以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维护党组织的权威。
     五、懒政、渎职失职不作为
     自2013年就任东竹村党总支部书记兼主任以来,卓小琼掌管党总支部公章,他自2013年上任至2017年5年之久,根本没有在村委会上班,村民需要办事根本找不到他,为了开证明,村民必须到其家中送礼,就连当了20多年东竹村党支部书记的老书记卓友青每次需要开证明都要向卓小琼送礼。卓小琼在任职期间从没有为村民办过一件实事,对他本人没有好处的事他从不办理,甚至还要背后搞破坏。卓小琼犯有严重的官僚主义,此人性格粗暴,骄傲自满,生活作风腐化,爱搞“一言堂”, 利用权力中饱私囊,是个名副其实的村霸“土皇帝”,人难找、脸难看、事难办以及贪得无厌,这是群众对卓小琼的真实评价。由于卓小琼的专制独裁,造成干部队伍的不团结,村“两委”无法正常运作,村里各种事务近乎瘫痪,干群关系相当恶化紧张,党的惠民政策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村民的生活水平没能得到提升,最后沦落为“软弱涣散村”。卓小琼的行为辜负了上级党委的信任,辜负了人民群众的期望,严重影响了东竹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卓小琼的行为还涉嫌违法犯罪,已激起民愤,当地干部群众多次联名向省委巡视组,汕尾市、陆丰市纪委投诉举报,但因卓小琼有强大的政府官员充当保护伞,有关部门只是敷衍了事,根本没有认真查处,事至今日,卓小琼尚未得到法律的制裁。
为维护社会正气,打击村干部违法犯罪,东竹村全体村民恳请(求助)全国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及互联网媒体深入调查和公开曝光。同时,希望陆丰市委市政府、陆丰市委组织部、陆丰市纪委监察委、陆丰市检察院、陆丰市公安局、陆丰市桥冲镇委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群众投诉,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依法履职尽责为民,加大力度对涉嫌违法违纪、贪污犯罪的卓小琼立案侦查,对充当卓小琼保护伞的有关政府官员坚决严惩,决不手软。 (完)  

陆丰市桥冲镇东竹村村民代表   
2019年3月25日
发表于 2019-3-31 15:53: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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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丰市有关部门及桥冲镇委镇政府在处理卓小琼涉嫌违法犯罪案件中存在严重懒政失职失责不作为,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

2019年3月25日,国内多家新闻媒体及各大网站曝光了陆丰市桥冲镇东竹村村民实名举报该村党总支书记卓小琼罔顾党纪国法、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欺骗和对抗组织等违法违纪行为。据新闻媒体及各大网站报道,多年来,东竹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代表不断的向陆丰市有关部门及桥冲镇委镇政府实名举报卓小琼涉嫌违法犯罪,出具了大量的事实证据包括卓小琼买卖村官敛财,贪污扶贫款和救灾款,参与组织宗族黑恶势力欺压当地百姓,违反党章党纪,欺骗、对抗组织、懒政、渎职失职不作为等。

经媒体曝光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当地村民强烈要求陆丰市有关部门及桥冲镇委镇政府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撤销卓小琼东竹村党总支书记职务,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令人费解的是,陆丰市有关部门及桥冲镇委镇政府对群众的呼声置若罔闻,对新闻媒体及各大网站报道的问题采取消极态度,以致于卓小琼及其幕后保护伞更加有恃无恐,公开扬言要打击报复举报群众,事件引起了当地群众的强烈不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

桥冲镇东竹村村民实名举报卓小琼涉嫌违法犯罪已达数年之久,该案也属2018年广东省委第四巡视组监办案件,陆丰市有关部门对案件久拖不决,致使犯罪嫌疑人卓小琼逍遥法外,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国家利益和法律尊严。卓小琼明目张胆欺骗组织、对抗组织,拒不执行桥冲镇委2019年1号文件,桥冲镇委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对卓小琼进行严肃处理,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有包庇纵容及充当卓小琼保护伞嫌疑。纵观整个案件结果,陆丰市有关部门及桥冲镇委镇政府领导存在严重懒政失职失责不作为,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必须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为了维护党和国家尊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了打击党员干部贪污犯罪,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请陆丰市有关领导高度重视,不要失信于民。
发表于 2019-3-31 15:5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附:东竹村村民代表的签名
实名举报人:陈如松、陈岸、陈连和、陈锋、陈建忠、陈楚冰、陈珠场、陈水波,卓祖枝,卓水森,刘育,陈辉场,陈展磷,曾贤,吳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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