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省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并积极倡导低碳交通、绿色出行理念。汕尾作为后发地区,竭尽全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推进绿色出行。
我市印发了《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明确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和必须优先发展这一定位、坚持“政府主导、企业经营、政策扶持、便民利民”这一原则以及绿色发展这一方向。
鼓励和倡导低能耗、低排放绿色出行,保护城市自然生态系统和城市特有历史文化资源、改善城市人居环境。通过加大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大对节能与新能源公共交通的扶持力度、加快城市公共自行车系统规划建设、大力宣传公交优先、绿色出行等措施,进一步加快绿色交通建设,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公共交通竞争力和吸引力,引导群众自觉选择公交出行、绿色出行。
我市新能源公交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情况良好。目前全市建成新能源公交车停保场9个,总面积8.9万平方米,其中城区2个、陆丰3个、海丰1个、陆河2个、红海湾1个;全市配套充电桩242个;城区建成公交候车亭162个,候车站牌100个,因道路改造设立临时站点82个。
为了减少污染,汕尾市努力进行新能源公交车的投放和推广。截止目前,我市共投入公交车1161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1050辆,开通新能源公交线路79条。我市新能源公交车占公交车总数90%,全省排名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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