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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支持对故意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人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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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5 09:12:57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当今社会飞速发展,车辆越来越多,所以适应现代社会的交通安全规则以及交通安全生活习惯就应当被人们适应。然而时至今日依然有很多故意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出现,害人害己。有多少人因为自己的无知而断送了性命,有多少人因为他人的无知而把自己或其他人的性命断送了。这些都是源于某些人的故意行为!这是犯罪!

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受到严厉打击并接受应有的处罚。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不处罚或处罚力度不足,就会怂恿人们继续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如今小车与行人、摩托车等小型车辆的交通事故中,纵使违法犯罪的是行人或者小型车辆,当然受伤大的也是这些对象的时候,很多事故的处理结果总是不违法的小汽车一方要赔偿一定额度的金额。这种判决是合理的吗?如果合理的话,社会上就不应该有小汽车出现,因为无论怎么样,小汽车都要赔偿;如果合理的话,社会上的小汽车就不应该买保险,因为买了保险也要赔偿,还花那个冤枉钱干嘛?如果合理的话,社会上就不应该有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约束参与交通的各方,因为法律法规保护不到应当保护的正义而且纵容着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反正行人或者小型车辆被小汽车撞了,小汽车再有理由也要赔偿,那么那些行人或者小型车辆就更加肆无忌惮了,反正我违规不会被处罚,你碰到我了还要赔偿,一副我弱我有理的诡异嘴脸。我不知道这时候的法律法规到底是保护人间正道还是鼓励人们犯罪的?

有时候我真搞不明白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现在我总算明白了,所谓的国情造就了某些交通安全事故判决的不公道导致了社会交通安全意识的退化以及故意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助长了这种令人作呕的胆量!阻止了中国交通安全教育的进步,是国之殇也!所以我一口断定那些故意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人是罪犯,因为不是他们的故意犯罪行为的话,中国不会出现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的比封建社会还昏庸的判决!不会出现这种惨无人道的判决的话也就不会让中国社会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退化到原始社会的地步!别的国家和地区都能正确判决,分清责任,消除引发社会道德倒退的可能性,为什么中国的交通判决就做不到呢?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够全面还是中国那些执行法律法规判决的人能力素质以及脑力不够?

我想如果真有人觉得自己不如外国人的话,那就继续这么祸害下去吧。所以,对于故意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人应当进行起诉!因为他们侵害了合法使用交通工具和道路的人的一切权利,有的甚至已经危害到个人性命安全。如果不是他们的故意违法犯罪,就不会出现任何不安全的因素,所以对于故意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甚至故意杀人罪进行起诉!

我们不能再沉默了,不能再允许故意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人继续迫害他人的交通安全甚至性命安全了!我们应当为社会正义发声更应当为法律法规尊严做着正确引导!一切因个人原因故意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的伤害都得到赔偿的现象应当被制止,自己的行为以及负责,自作孽不可活,这是硬道理!否则人间正道就昏暗迂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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