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19-2-20 15:15 编辑
2018年,陆丰公安公安力打击街面“两抢一盗”违法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双抢”案件326天零发案,街面侵财犯罪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持续向好,市民安全感不断提升。
春节期间,陆丰公安机关全体民警、辅警放弃休息,坚守岗位,举全警之力加强巡逻、开展清查行动,全力确保群众能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
但也有个别不法分子顶风作案,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抢夺财物!陆丰公安雷霆出击,必将对犯罪分子严惩不贷。
1、2月6日晚,一名妇女在碣石菜园坑市场被一名驾乘摩托车的男子抢去一条金项链。
案件发生后,汕尾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陆丰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林奕志高度重视,指示碣北派出所要全力破案,对顶风作案的不法分子,要从严从快打击,及时缉拿归案,还广大人民群众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氛围。
碣北派出所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开展侦查破案工作,经过连续多日大量调查走访,并在合成作战中心、刑侦大队十中队、驻村挂职民警的协助下,准确锁定作案嫌疑人为金某禄(男,32岁,陆丰甲西人)的身份信息。
2月15日晚上9时许,办案民警经精心部署,在驻村挂职民警的协助下,成功将潜返回家的犯罪嫌疑人金某䘵抓获归案,现场收缴作案工具摩托车一辆。
经查,犯罪嫌疑人金某禄对其于2月6日驾乘摩托车窜到碣石镇菜园坑市场抢夺妇女金项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金某䘵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快速侦破金某禄抢夺案仅仅是陆丰公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缩影,全市公安机关对待一切违法犯罪活动的态度始终是——坚决打击、绝不手软!特别是关乎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等案件,将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1.财不可露人眼。外出时,尽量不要将财物外露,特别不宜将佩戴的金银首饰暴露在外。 2.不要在人车混行的道路、人行道等地聊天或长时间逗留,以免给犯罪分子留下作案机会。 3.要特别留意无故接近的摩托车等车辆,必要时应迅速避开,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一旦发生此类案件,请及时报案,以便公安机关迅速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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