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海丰县海城金鹏针织厂建设项目,委托广州市泓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已编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根据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项目概况
海丰县海城金鹏针织厂位于海丰县城东镇金园工业区内,占地面积 8558m2,建筑面积14236m2。项目设有织片、水洗等工序,生产毛衣、牛仔裤,年产棉质童装毛衣100万件、丝光棉童装毛衣35万件、棉纱男装毛衣60万件、腈纶男装毛衣35万件,牛仔裤50万条。总投资500万元。项目拟招员工110人,其中约20人在厂内食宿。项目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污染情况及防治措施具体如下:
水环境:本项目水污染源主要有水洗废水、软水制备系统浓水及生活污水。其中软水制备系统浓水作为清净下水,直接进入雨水管网,生活污水见三级化粪池、三级隔油隔渣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海丰县城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丽江;水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海丰县城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丽江
大气环境: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有倒毛、织片过程产生的毛尘、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污水处理站臭气及食堂厨房油烟废气。项目毛尘排放能够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处理后锅炉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SO2、NOX及烟尘的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限值要求;备用发电机尾气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其污染物SO2、NOX及烟尘的排放浓度均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要求;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油烟净化效率约为85%,处理后的油烟废气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对“小型”标准的规定;项目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处理站,各个处理池均有盖子密封,因此外逸的臭气很少,无组织排放预测边界可以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有倒毛机、电脑机、缝盘机等生产设备,经减震、消音、隔声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达标,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有废毛线、边角料、污水处理站污泥、锅炉炉渣、废包装物、废油脂、餐厨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其中废毛线、边角料、废包装物由相关公司回收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锅炉炉渣、废油脂、餐厨垃圾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离子交换树脂由更换离子交换树脂公司回收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的选址符合当地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建成投入使用后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广东省相关标准以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只要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海丰县海城金鹏针织厂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809797656
联系地址:海丰县城东镇金园工业区内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广州市泓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丘工
联系电话:020-31078097
邮箱:12895970@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八旗二马路48号内自编1号主楼606房
六、征询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二)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建设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对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公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七、公示期限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CMgwVbpQfc2JeOD2IYPeg)。
环评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海丰县海城金鹏针织厂
环评单位:广州市泓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