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助力汕尾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和良好的艺术修养,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健康发展,市教育局、市文明办、市美协、市书协决定联合举办汕尾市首届“善美杯”中学生书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中华书画文化,展示汕尾翰墨之美
二、活动目的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汕尾精神文明发展,促进书画艺术的传播和渗透,展示新时代汕尾中学生的书画修养。
三、比赛项目
书法类(毛笔、硬笔),美术类(中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画、素描)。
四、参赛对象
全市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在校学生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作品提交要求
1.作品内容:主题鲜明突出,内容健康向上,传递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书法类作品规格:毛笔作品不得超过四尺整张(138cm*69cm);硬笔作品规格不得超过A3尺寸。
3.美术类作品规格:素描、油画、水彩水粉画作品不得超过120cm*120cm;中国画作品不得超过四尺整张(138cm*69cm)。
4.每位作者参赛作品限1幅。参赛作品一律竖式,不用装裱。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参赛者姓名、学校、班级、联系电话等信息。提交参赛作品将不再退回。
(二)参赛作品提交方式
市直学校参赛作品以学校为单位上报。各县区参赛作品由所在地教育局汇总后报送汕尾市教育局思体艺卫科。
(三)参赛作品提交时间
参赛作品提交时间截至2019年4月26日,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六、比赛分组
高中组(含普通高中、中职)、初中组
七、比赛流程
(一)作品初评
参赛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不得有代笔作弊行为。比赛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提交的参赛作品进行评选,选出书法类优秀作品高中组30幅、初中组30幅,选出美术类优秀作品高中组30幅、初中组30幅。
(二)现场复赛
比赛组委会将通知入围优秀作品的参赛学生参与现场复赛,由专业评委评选出各组优秀奖项。
复赛时间:2019年5月1日
复赛地点:华南师大附中汕尾学校
八、奖项设置
(一)书法类
高中组:金奖2名,银奖5名,铜奖8名,优秀奖15名
初中组:金奖2名,银奖5名,铜奖8名,优秀奖15名
(二)美术类
高中组:金奖2名,银奖5名,铜奖8名,优秀奖15名
初中组:金奖2名,银奖5名,铜奖8名,优秀奖15名
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金、银、铜奖并颁发奖金,金奖1000元,银奖500元,铜奖200元。
九、颁奖及获奖作品展出
(一)获奖名单在现场复赛完成后根据专家评分选出,并进行现场公布、颁奖。
(二)获奖作品随后在华南师大附中汕尾学校美术馆展出。
汕尾市教育局
汕尾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汕尾市美术家协会 汕尾市书法家协会 2019年4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