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汕尾各地两违办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拆除力度,本来是好事,可是有几点疑问:
1, 执法应该公平,违法建筑违法不存在时间性,以前是违法,现在也是违法,同等性质的为什么拆除现在修好了的,而不拆除以前的违法建筑。
2, 执法也应该合理,有这样的事,所谓搭火烧铺盖,有人问两违办为什么要拆我的屋,他们说要拆,因为要拆他的,你两家挨着的,就要一起拆,也不调查一下具体原因。你说老百姓冤不冤啊。不调查清楚就搭到别人的一起拆,合理吗?
3, 拆后管理问题,很多地方,修个简易建筑做仓库,做车库,修起来了又没占别人地方,没占道路,而且还美观。拆了又有什么用,拆了国家又没征没用,拆了反而一片废墟。然后因为管理不好,有的拆了又修起来了,这样是浪费国家资源钱财,更浪费老百姓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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