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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份小产权都是是历史遗留问题,在政府没有出台政策之前,小城镇的小产权向大城市的商品房的过渡时期,是城市化的转型。2015年汕尾市府公布禁违禁令,明文规定了小产权是属于违法,但是公布之前的小产权是属于历史的遗留问题,公布之后才建设的就是属于违法的。凡事都有个政策界限!
据不完全的统计,汕尾的住房中有超过一半属于小产权。
按照政策的界限来执行是没错的,问题是地方官员的不作为和腐败,才遭成了小产权这几年来的漫延和局面。如果要处理这些小产权,首先要先问责,要追究当时所负责和管辖的官员,这样可能会平息一些民愤!才能得到社会的安定和平静!既然是违建,为什么可以通电通水通网络?既然是违建,为什么当初可以建起来?这到底是谁的责任呢?
历史遗留问题就是在政策公布之前,从历史上一直遗留下来没有解决的问题,这公布的时间就是政策的界限,也就是法律的依据和法律的准绳!小产权问题的范围涉及到全国,所以不能一刀切,既然是历史的遗留问题,现任领导是没办法解决的,只能等待历史去解决!
面对再度成为话题的小产权房,个人提议,对于小产权房的清理,决不能搞一刀切,盲目清拆。必须得有一个科学合理的方案,解决好公平问题,既要解决民生问题,又要维护好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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