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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城区路边现“弃婴”,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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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2 16: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市民网-客服 于 2019-6-12 16:21 编辑

微信截图_20190612160231.png

6月12日,汕尾城区林埠附近发现一名无人陪同的男婴。在网友拍摄的视频中可以看到,该名男婴被放置在红色塑料箱内,模样可爱,身体状况平稳,引来众多市民围观。随即,该名男婴家人到场,将其带回家中。详情有待官方公布。

作为父母,将孩子随意“抛弃”,不害怕出现意外吗?弃婴是什么罪?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希望孩子的父母切不可再做类似“傻事”,以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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