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县委书记、县第一总河长、螺河县级河长邱晋雄,县长、县总河长、黄江河县级河长郑俊雄多次开展巡河工作,严格落实巡河制度,按照“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整个生态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生态文明海丰、推动海丰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今年来,县委书记、县第一总河长、螺河县级河长邱晋雄先后多次巡查螺河流域,强调各级河长、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河长制工作的责任意识,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流域治理;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强硬措施,迅速落实整改。特别是针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部分河道有蚝排阻碍排洪、河道边存在漂浮垃圾等问题,指示大湖镇和县水务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联合陆丰市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拆除;同时加大出海口的清理清淤,加快推进南北堤加固工程建设,加强河道周边绿化,落实常态化保洁机制,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将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努力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为切实改善我县黄江河流域水生态环境,提升水体自净能力,确保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我县高度重视,今年1月以来,县委书记、县第一总河长、螺河县级河长邱晋雄,县长、县总河长、黄江河县级河长郑俊雄先后16次带领县河长办、环保、水务、农业、公安、住建、国土、畜牧等部门以及公平、城东、附城、陶河、平东等镇级河长乘船及徒步全程巡河,对巡河过程中发现河道围网捕鱼、河岸养殖、河堤违规堆放和乱占等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落实整改。截至目前止,发现问题145宗,整改完成141个,正在整改4宗,下发督办函21件。同时,强调镇、村二级河长履职巡河,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要求沿河各镇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杜绝污水直排入河,确保黄江河水质达标。
按照《广东省总河长令》的工作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各级河(库)长严格落实巡河制度,按照“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坚持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清查清理,清除非法污染源;抓河道治理,实施水岸同治;突出源头治理,全力管水治水,将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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