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铺面需要向社会发出租赁邀请的方式常见的有“转让”和“招租”两种。这两种租赁邀请是有区别的,所谓的“转让”着重强调的是铺面使用权还没到合同规定的停止使用时间的出让经营权的意愿;“招租”则是向社会公开邀请有需要租赁铺面的人或范围租用。前者往往要求一定的转让费,后者一般不需要转让费;前者往往是店铺的使用者(非所有者)发出的公开邀请,而后者往往是店主即房东所发出的邀请。
店铺自从有人经营到需要重新招商,原因有很多,但是社会上最常见的,莫过于经营不下去而转让或者经营不下去而挨到合同期限到撤出该店面。什么是经营不下去呢?说白了就是没生意。所以,有生意做或者该店铺所在位置能给经营者带来经济收入的话,这是“旺铺”。有钱赚的“旺铺”鬼才愿意转让,鬼才愿意让合同到期而不续约。所以所谓的“旺铺转让”、“旺铺招租”、“旺铺出租”的告示真的很虚伪,如果真是旺的铺面不可能转让也不可能招租,就算真的旺的铺面要转让或者出租,不等告示贴出来早就被人定了。鬼才会愚蠢到跟钱过不去!所以贴出所谓“旺铺”的告示的绝对不是真的旺铺。
“旺铺转让”、“旺铺招租”、“旺铺出租”……告示说的不是什么招商信息而是这店铺的无奈和心酸,而这些无奈和心酸正正是店铺不能产生生意上的“旺”而故意美其名曰“旺”罢了。正如“大韩民国”、“大日本国”等等称谓那样,其实是韩国和日本的小而故意叫大了罢了,这就是虚伪!所谓的“旺”实质是“完”,所以不宜闹着玩。如果真的是诚恳的人就不作虚伪之事,书写店铺招商告示,请使用“店铺转让”或者“店铺招租”。这样才是真挚的。
所谓的告示:“旺铺转让”、“旺铺招租”,尽显虚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