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汕尾是后发地区,在追求发展的同时,要尽量避免重蹈先发展地区的“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我们要未雨绸缪,科学规划,在努力促进汕尾发展的同时,避免破坏我们的生态环境,而且在发展的过程中,还要改善环境,让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同步发展,甚至适当超前发展。
汕尾在环保工作上,一直走在全省前列。汕尾的环境干净,多年来总是位于全省前三名。
尽管碧水蓝天净土越来越多,但汕尾生态环境保护远未到高枕无忧时。一方面,生态环境改善成效并没有完全巩固,且与民众期待值仍有落差。空气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改善;水质污染还时有发生,一些河段还未能做到净化。等等。
另一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加大了环保工作的难度。随着疫情防控向好态势进一步巩固,相关环保工作压力虽持续缓解,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与此同时,为缓解疫情给经济造成的下行压力,各地都在全力复工复产,推进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客观上也给生态环境保护带来新挑战。
对此,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已在其“生态足迹”中给出了明确回答。继1月在云南考察调研时指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决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之后,习近平3月29日至4月1日在浙江考察时进一步强调,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生态本身就是经济,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
此外,习近平还专门针对秦岭违建别墅问题,要求陕西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决不能重蹈覆辙,决不能在历史上留下骂名”。
如何“咬定青山不放松”,以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实现绿色发展,是摆在我们汕尾面前的一道难题。汕尾要建立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利益导向机制,形成统筹绿色发展和环境保护关系的体制机制。应加快建立绿色生产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打造全民参与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的有效机制,防止“说起来重要、喊起来响亮、做起来挂空挡”的情况。坚决承担起维护广东乃至全国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加快建设天蓝、地绿、水美的和谐美丽汕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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