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出差下乡,黄昏时分,见一老农开着三轮车,车上装着两头羊和羊草,感到新奇,便上前问:“这么晚了,还把羊运出去卖呐?”大爷笑着说:“不怕你笑话,我家拆迁后被安置在别的村,但承包田还在七里外的原村,白天骑车去原村种地、放羊,晚上把羊带回安置房过夜,怕小偷晚上偷羊呀。”他还告诉我:“现在虽住上了农民公寓,居住条件比以前好多了,但添了许多麻烦。
一是种地不便,每天要骑车到原村种地,早出晚归,中午没地方吃饭、休息。二是晒粮、棉不方便,收获季节,粮食、棉花要运到农民公寓楼下的场地上翻晒,因场地小,家家都要抢场地晒粮食、棉花。三是贮存粮、棉不方便,农民公寓无附房,车库又小,晒干的粮、棉没有足够的地方贮存。四是养殖不方便,拆迁前的老住宅独门独院,家前屋后有猪舍、羊圈、鸡窝,还有河塘,既养鱼又养鸭、鹅,六畜兴旺,住上农民公寓,哪还能发展养殖业呀?”
管中窥豹,轰轰烈烈的“人造城镇化”看似是为了农民利益,但很多农民并不领情。有农民无奈地说:我们是拿农村赚的钱去享受城市的生活,这笔账怎么能算得过来?值得一提的是,“农民被上楼”持续升温,背后有着深层的“利益逻辑”和“行为激励”。
看一个案例,就能感受到复杂的“利益链条”所在:某村,共有411户1434人,总占地面积2294.4亩,其中548.6亩为农村建设用地,人均建设用地255平方米。
通过“农民被上楼”后的“土地整理”,在本地“新建区”占地112.26亩(人均79.4平方米),新增的拆旧复垦耕地263亩。然后将这263亩“建设用地指标”“拍卖落地”到紧靠县城的两个镇。由此实现“利益链条”的急剧转换升级:263亩从该村“整理”出来的土地,“落地”于县城周边的“挂钩”土地,在市场上每亩能拍得420万元,总价款11亿。除去各项税费5.6亿元,余得5.4亿元。再减去拆旧建新、征地、安置补偿等费用后,“净收入”达4亿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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