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海丰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委托汕尾市深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海丰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东方红城文化旅游区二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现就报告全文进行信息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以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情况,发表意见和建议。 一、下载链接及公示时间 下载链接: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m2gxtPu3rj42hxdA4WQYA 提取码:ppyy 公示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0日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风险评估单位反馈意见与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及住址)。 三、联系方式 (一)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海丰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 联系地址:汕尾市海丰县红城大道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三楼及一楼西侧 联系人:邓锴 联系电话:13692928558 电子邮箱:24907157@qq.com (二)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汕尾市深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奎山龙泉新区三巷13号 联系人:洪工 联系电话:18138157907 电子邮箱:34831036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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