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发改重点〔2012〕1095号)的要求,汕尾市润湾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汕尾市深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于2025年6月15日至2025年6月27日对报告全文进行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汕尾红海湾绿色制造产业园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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