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楼主: 依然晴朗

[论汕尾] 盗线贼猖獗,造成用户电器损坏,海丰供电你敢担当、善担当、勇担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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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2 19: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pan面包超人 发表于 2012-4-22 18:14
我怕这群小偷不偷电线却偷变压器,到时候供电部门收的电费又贵了!!

这个不会的,电价是国家规定的。这你放心。
发表于 2012-4-22 19: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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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walter 发表于 2012-4-22 18:16
错了,是人民群众无能!遇到政府留下的烂摊子只能选择吞声忍气!!其实我们可以示威!可以抗议!给他们制 ...

对了,不如老兄你牵个头,全部到市政府门口静坐。看有没有成效了。
发表于 2012-4-22 19: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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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odao158 发表于 2012-4-22 18:18
供电局福利高啊!!每年发的奖金,过年过节发的各种商场代金卷,商场卡,让你羡慕啊!这是一个暴力机构,搜 ...

是啊,高得吓人啊。你以后就要好好教育你的孩子努力读书,长大进供电了。
发表于 2012-4-22 19:24:13 | 显示全部楼层
CD861 发表于 2012-4-22 18:20
不知道安排一个职位需要多少钱。。。哈哈。探听一下

100W啊。你要不要进??要的话我帮你联系。
发表于 2012-4-22 19:33:51 | 显示全部楼层
zengqinglian 发表于 2012-4-22 18:25
1、剪高压电线并非普通贼可以剪滴。一般为外省人;
2、高压线零线被剪后,电压呈380V,导致变压站辖内电器 ...

你的观点很中肯,但是第四点就错了。台架变压器还没有这个功能,低压户外开关也没有这个功能,目前能做的就是多增加接地点,这样就算零线被盗了,中间有重复接地的话也不会烧电器的。
发表于 2012-4-22 19:48: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不是汕尾人吧!这么认真干嘛!汕尾人都麻了!看看听听就知道!他们都是为谁服务的你再问责好吗!!!
发表于 2012-4-22 20: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同情楼主的处境,除用电户呼吁外,供电部门有否将每月或每季的被偷剪电线的案件汇总向当地公安报案了呢?海丰的公安部门有否接到海丰县城所在三镇经常被盗电线的报案呢?除各用电户保持高度警惕外,有关部门究竟采取了哪种防范和打击措施呢?关注中
发表于 2012-4-22 21: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engqinglian 于 2012-4-22 21:07 编辑
脚脚 发表于 2012-4-22 19:33
你的观点很中肯,但是第四点就错了。台架变压器还没有这个功能,低压户外开关也没有这个功能,目前能做的 ...


呵呵~是有这个东西,就像家庭装的自动跳闸装置一样。但只要集体、有关部门要求下安装,辖区管电的人才会去弄。还有,增加地线是很难起到作用。瞬间产生的380V电压足以使很多电容烧坏。
另外,还得唠叨一句:高压线是纯铜,一段短短的就上千元。盗高压线的贼并非一般小打小闹,随身可能携带管制刀具,如开山刀,抓贼时要注意,最好是当过兵的
发表于 2012-4-22 21:12:16 | 显示全部楼层
:o
发表于 2012-4-22 22: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无能
发表于 2012-4-22 22:0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出了这种事,不应针对供电局;电线经常被盗,就证明治安不好,治安不好就是公安无能。
发表于 2012-4-22 22: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可能没看清楚用电合同上的内容,我们供电的服务承诺上也有明确的写出,除人为和不可抗力这几个字。
被盗属人为,所以供电不负这个责任也是可以说的,城区的你也会说了有部门的介入。。呵呵,这个不能解说,明白就好。。
发表于 2012-4-22 22: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pan面包超人 发表于 2012-4-22 18:14
我怕这群小偷不偷电线却偷变压器,到时候供电部门收的电费又贵了!!

你错了,一台变压器里面的线包并不多。。
偷一台变压器的铜线用的时间太久,价值不太。最多3000到5000元。、
而随便剪点电线用的时间很少。最少也有一两千元了。。。。
所以,从时间比上来说,,小偷是不会选择偷变压器的。。。
 楼主| 发表于 2012-4-22 22:25:31 | 显示全部楼层
zengqinglian 发表于 2012-4-22 21:06
呵呵~是有这个东西,就像家庭装的自动跳闸装置一样。但只要集体、有关部门要求下安装,辖区管电的人才会 ...

因为值钱所以有偷盗,防盗这事不应是用户去做,我们百姓也不具备那个能力。
发表于 2012-4-22 22:5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供电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发表于 2012-4-23 01:45:25 | 显示全部楼层
asy 发表于 2012-4-22 22:14
你可能没看清楚用电合同上的内容,我们供电的服务承诺上也有明确的写出,除人为和不可抗力这几个字。
被盗 ...

这个条例无效,事不在人为还会天然规律?
供电工作人员错将电碰线也是人为不用赔偿用户损失吗?
国企太大条了,霸道
发表于 2012-4-23 08: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赔赔
发表于 2012-4-23 08:41:49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人没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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