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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月7日2时15分,在国道324线陆城人民路口红绿灯处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一人受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肇事车辆驶离现场。陆丰市公安交警部门通过15天的走访调查,终于把“2.07”重大交通事故成功告破。
对这起交通事故,陆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成立办案组。办案民警对事发现场周围的单位、商铺、住宅等进行了走访调查,并获取了视频监控资料。据监控录像显示,肇事车辆为载重集装箱牵引大型货车,车头壳体为绿色,挂车为黄色,集装箱为黄色;驾驶室顶端有三盏四方形小灯,监控还记录下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办案民警前往普宁、汕头、揭阳、惠东、深圳、广州等地进行走访调查取证。
办案期间,也就是全市人民正沉浸在节日的喜庆之中,但办案民警没有放弃任何蛛丝马迹,对视频资料和有关证据进行反复比对和分析,终于锁定了一辆重大嫌疑车辆。
肇事车辆锁定之后,办案人员随即赶赴深圳,在深圳市某停车场找到了嫌疑车辆。经对该车的勘查,发现粤BZ545挂号车左侧车体有明显的刮碰痕迹。至此,确定粤BH9531牵引粤BZ545挂号车就是“02.07”重大交通事故的肇事车辆。3月2日,传唤肇事司机到案后,在大量证据事实面前下,承认发生交通事故的事实,至此,陆城“2.07”重大交通事故成功告破。(记者 杨兆彬)来源:陆丰宣传文化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