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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田墘街道二社委干部私卖2万平方耕地的问题
汕尾市纪律委员会:
我们是红海湾区田墘街道第二社区居委的居民,我们向纪委反映我居委干部违规违法私卖2万平方集体耕地给白沙中学的问题。今年2月7日,社区干部通知84年前出生居民每人可到社区办公室领取410元土地出让款。村民询问土地款的来由?社区干部才在2月8号贴出一张时间为2月4日签署的协议书.该协议的甲方为红海湾开发区白沙中学,乙方为田墘街道第二社区居民委员会,证明单位(代表)钟水迎(为街道驻社区干部)。该协议主要内容为:乙方愿意把上墩妈后19500平方米土地提供给甲方作教学用地,乙方一次性补偿土地款每平方米46.8元,合计912600元。在本协议中,乙方称,是为支持白沙中学建设,经社区“两委”干部讨论一致通过同意的。证明单位(代表)钟水迎在回答我们的质疑时说:“出让该土地合法合规。” 对于该协议,我居委广大群众意见大,民愤大,反映强烈!我们认为:
一、该协议违法违规。如果是真正支持白沙中学建设的阳光事情,应该事先让广大群众充分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按照社区政务公开的原则,让群众参与、管理、监督居委重大决策的知事权。按国家土地法规定,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耕地用于非农建设。此次我居委干部出让土地的整个过程既没有有关部门合法的审批手续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合同,也没有召开居委会群众代表大会同意通过,只是一张简单的白纸黑字的协议和签名而已。这必将引起社区矛盾纠纷和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团结。
二、 根据我们多方到相关部门调查,这次白沙中学征用我居委土地,纯属是我居委干部、白沙中学校长和驻社区干部钟水迎为谋取私利,合伙假以学校征地之名,通过貌似合理的手段,低价买取我居委上墩妈后土地的所有权,然后再转手高价卖给开发商老板变相性用于房地产开发。如果让这事件继续发展下去,相信它的实质和陆丰市乌坎村事件、城区东涌村事件是一样:村(社区)干部通过私卖土地,贪污侵占公款,最后引发社会矛盾的激化。
三、事实上,我居委的上墩妈后集体自留耕地不是19500平方米,经我们实地丈量,该片耕地总面积40亩(包括沟渠和边角地带),约为26600多平方米。按现有该片土地所处位置的情况,其实际价格每平方米应在600元以上,而不是每平方米46.8元。甲方、乙方和证明单位(代表)如此不顾群众的利益,其合谋掠夺群众公共财产的面目明确,显然这是一种漠视国家法律,置群众利益不顾的违法乱纪的行为!
四、土地是农民的命脉!(注:田二居委以前被征用的有农田几百亩,不是以学校征用为理由,就是让村官私卖!谋取私利,村民没有一点得益!没有领到一分钱!),而现在这片土地是田二居委三千村民存下不多的几片良田之一.失去这片土地,将失去农民的生活保障,难以维持生计,而现在的有猫腻的区区91多万元的土地出让款,能保障以后农民的生计吗?我们强烈要求纪委依法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帮我们收回良田,给我们耕作.
五、强烈要求取消以如此的协议出让土地给白沙中学。如果白沙中学真正因教学发展需要征用该片土地,也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取得广大居民的同意,并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及诉求,才能征用该片耕地。
我们恳请纪委依法追查此事件,并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给我们一个明白的说法,以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损害社会的和谐稳定。
此 致
反映人:红海湾田墘街道第二社区居委的居民
2013年3月5日
居民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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