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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5 00: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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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2012年9月17日开始上访,县公安包庇了一年多,于2013年12月24日县纪委以县公安避重就轻的调查对卓长江作出记过和警告处分,这样的结果没有人敢通知上访人,真是够心虚啊,这也归功于我父亲前年给了姓卓的几万元,他给领导送礼以便之后升股长,哈哈,这股长没升成,倒是有了现在这用处,所以这结果可想而知了。乐极生悲?这是一定不会的,这姓卓的到现在不肯还我姐钱和藏小孩不让我见,这真开除了我们还不知道去哪找人呢,此人现在在公安部门可是“生不如死”啊,个个都知道姓卓的道德品行,只要他一天不还钱和藏小孩,他就不会有“安心觉”,县公安嘛多近啊。这人嘛,别人给你的钱自然不会跟你要,这厚着脸皮借的,不还的话,那就是你不久后的下葬钱了,只是千万别留下给你父母作下葬,用了这钱下葬是会下十八层的,这样你就太不孝了。小孩嘛你大可以藏一辈子,怎么样也改变不了我是他亲妈,你这样剥夺他的母爱,长大后我自会把录音和找他的照片这些证据给他分辨是非,你们现在想怎么教都行,你们不是一直说我是精神有问题跑了吗,这种说法太儿科,要说就应该猛点的嘛,要不真不适合是你们这种借钱不还藏小孩的人家说出来的话。最后用对方的一句话回:人应该要有良心道德,才不会因果循环,此事为什么会走上上访之路和发贴上网,自己清楚,相信人是有报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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