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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孤岛无缘

[汕尾] 今后再也不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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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7 08: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

无偿献血者在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

自献血之日起5年后,免费享用与献血量等量的血。献血量累积满800毫升的,10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10年后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献血量累积1000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临床需要用血的,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
怎么堂堂国法,到了汕尾就执行不了,好多国法都一样,不敌汕尾的土办法,汕尾就好象独立王国一样,上面管不到。
发表于 2014-6-7 08:39:21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我已经放弃献血了~~
发表于 2014-6-7 09: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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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岛无缘 发表于 2014-6-6 18:40
如果说血站现在没有该病人需要的血型这个谁都会理解,可有血不给急需的病人用,而是一定要找人指定给该病 ...

谁用谁知道
发表于 2014-6-7 09:07:03 | 显示全部楼层
jngd秀秀 发表于 2014-6-7 08: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

无偿献血者在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发表于 2014-6-7 10:3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血也不提供,太可恶。
发表于 2014-6-7 12: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4-6-7 16: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4-6-7 16: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献血无偿,输血要钱,让人心寒!
发表于 2014-6-7 19: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后才是重点,卖~~~
发表于 2014-6-7 19:5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家乡好 于 2014-6-7 19:54 编辑
孤岛无缘 发表于 2014-6-6 18:40
如果说血站现在没有该病人需要的血型这个谁都会理解,可有血不给急需的病人用,而是一定要找人指定给该病 ...

这是重点!一切该因红目良,道德良心全没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6-7 23: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jngd秀秀 发表于 2014-6-7 08: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

无偿献血者在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我是没看过,不过我们无偿献血为的就是病人在急需用血时能有血用,如果有病人急需用血血站不给用,那我们还无偿献血做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14-6-7 23:07:53 | 显示全部楼层
SUSAM 发表于 2014-6-7 09:07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真希望有政府部门出来过问此事,不要再让病人碰到这样的事!
发表于 2014-6-8 10:38: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可怕了 万一是急病, 亲人不献血的话不就在那等死?
发表于 2014-6-8 11:0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些傻子是献血给医院卖。。。。。
发表于 2014-6-8 12:03:14 | 显示全部楼层
报南方1线
发表于 2014-6-8 13:32:4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偿献血无非就是用你免费的血去给别人卖钱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14-6-8 15: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吉祥马鲛圆 发表于 2014-6-8 10:38
太可怕了 万一是急病, 亲人不献血的话不就在那等死?

需要输血的一般都是急救病人,血站这样的行为就是不顾病人病危!
 楼主| 发表于 2014-6-8 15: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恐龙大叔叔 发表于 2014-6-8 12:03
报南方1线

请问谁有南方1线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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