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郭晓 于 2014-8-13 15:17 编辑
我们给自己一个说法,告诫自己要规范做人;我们也给社会一个说法,希望社会也应规范运作。 大量小轿车穿梭在汕尾的街道,红绿灯前,汽车司机尚能遵纪守法。因为有牌有证,不敢违纪被罚。但是在汕尾街道来回穿梭的还有另一种交通工具——三轮车和摩托车。这些三轮车和摩托车每天穿梭在汕尾的大小街道,每次绿灯亮时,市民原以为可以安全走过绿色通道,但是这30秒的路径却十分危险,因为随时都会有三轮车和摩托车从四面八方横扫而来。他们不守交通规则,乱闯乱撞,上次笔者过绿灯时,险些遭一摩托车的碰撞。该摩托车司机从侧面扫过,但侧面的路灯仍旧显示为红色,摩托车司机是否仗着自己无牌无证,可自由穿梭而完全不顾市民安危? 红灯停,绿灯行。交通意识每个人都会有,安全第一每个人都知道,但是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交通事故”?汕尾虽然经济不是很发达,但是经济不发达也是有原因的。汕尾的交通那样混乱,人行道上都有车辆行驶,斑马线模糊不清,车辆行驶过程中仍有人横穿马路……这些混乱的现象是一个发达城市应该出现的吗? 但是,我想引申的是另一个问题,如果可以开四个轮的车,有牌有证,那大家还会愿意开三个轮或者两个轮的车,并且无牌又无证吗?答案肯定是:没有。一般开三轮车和摩托车都是一些小市民,为了维持生计,赚些小钱。有些人甚至是以此为生,支撑着整个家庭。我们可以没收他们的车,但这是维持他们生存的交通工具,没收,就等于拿掉他们的命,试问,我们于心何忍? 一个城市的发展,总会有这么些那么些问题难以解决,政府部门就算倾其全力也少有收获。并不是政府不做事,而是这些问题滋生能力强,只要是可求生存的手段,人们都会想办法去做,既是违规犯法。所以在已经发现问题的时候,我们要的并不是为了给上级就一个满意的交代而一味的尽快的无效率的解决问题,而是找寻更好更有效的方法,特别是关乎到小市民的利益,我们要找寻最恰当的在不伤害市民的利益前提下去解决问题。既能满足人们群众又能向上级交代,何乐而不为?所以我的建议是: 面对三轮车和摩托车随处穿梭于汕尾此类问题,政府是否考虑增设一条通道,或者一并将其靠右行驶(除开人行通道),加大宣传交通知识,将其归类分类管理,只要车辆有序行驶,那至少保证行人路段安全,也保证车辆行驶路段安全。保持路段行驶车速和路段车辆距离,既能保持车辆间距、也能减少因过去相近而导致的意外。开设汕尾的行驶标语“文明行驶、安全行驶,安全大家,大家平安”。 安全你我,幸福大家。希望广大市民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014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