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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镇哥,今晚我们一起ha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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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4 21:07:2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镇哥,今晚我们一起happy.

今夜,刘婕的歌<不管你是谁>不知道为谁而唱。
一个人在汕尾大道上徘徊,泪水还是朦胧地占据了两眼,曾约定的人,就在眼前,跟另一个人走了。
拾起尘封的记忆,霓虹灯将往事染红。你曾温柔地将泪痕擦拭,但难以擦掉的是那曾经沧海的回眸,让我无法自持。
夜栏深处,眼前,所有流动的人流渐渐消逝。没有你牵手,我仿佛迷失了前进的方向,此时,我才看透,天上的星星才是我真诚的伴侣。
走就走吧,你就走吧,“缘来而聚,缘散而离”,只希望你能真正找到幸福,我绝不会去伤害你。尽管任何解药也无法弥合我重创的伤口,但我希望梦境中还会留着你往日的美丽。
红尘中,你是谁,真的不在乎,爱过,恨过,今生已无怨无悔!
今晚,必须将烦恼挥去,镇哥,让我们一起happy.来吧,come on..忘掉忧伤和烦恼,跟着刘婕,让我们一起happy……

周末的城市特别美
阳光打开心扉善良的脸都在微笑
不管是谁都友好面对身边的情侣朋友都来排队
欢歌笑语充满周围别在管什么对错
什么是非轻松度过这个浪漫周末come on不管你是谁
不用再伤悲
朋友在你周围不管你是谁
加入这party 让快乐带你飞。
周末的城市特别美
阳光打开心扉善良的脸都在微笑
不管是谁都友好面对身边的情侣朋友都来排队
欢歌笑语充满周围别在管什么对错
什么是非轻松渡过这个浪漫周末come on不管你是谁
不用再伤悲
朋友在你周围不管你是谁
加入这party 让快乐带你飞。
身边的情侣朋友都来排队
欢歌笑语充满周围别在管什么对错
什么是非轻松度过这个浪漫周末come on不管你是谁
不用再伤悲
朋友在你周围不管你是谁
加入这party 让快乐带你飞
不管你是谁 不用再伤悲
朋友在你周围不管你是谁
加入这party 让快乐带你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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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4 21:18:52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
本帖最后由 麻辣水 于 2014-10-14 21:34 编辑

镇哥,你是大名人,我一定嗨你!哈!
发表于 2014-10-14 21:2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新浪官方微博
汕尾大名人一定捧你,嘻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4 21:35:48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彩光 发表于 2014-10-14 21:24
汕尾大名人一定捧你,嘻

好嗨!
发表于 2014-10-14 21: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水 发表于 2014-10-14 21:35
好嗨!

慢性毒药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4 21:40:13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风花雪月,爱情就是慢性毒药!哈……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4 21:44:3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你这样一个女人,让我欢喜让我忧……
发表于 2014-10-14 22: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4 22: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汕尾人马 发表于 2014-10-14 22:13

人马呀,哥好想你啊!
发表于 2014-10-14 23: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不懂···顶就是了
发表于 2014-10-14 23:3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4-10-14 23: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鲜花送上
发表于 2014-10-15 01: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顶楼主!!蔡氏一族,我虽然不认识你们。如果你们想把事情搞大或是走法律程序,我义务援助你们。我虽不才,法律我还是懂多少的,不信法律也请你们相信法理!给我留言。。。。
发表于 2014-10-15 01: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点击进入微信在对待性的问题上,人类表面上的理性和骨子里的情感竟然会发生如此尖锐的对立,明明知道女性(成年妇女)的性资源不会因遭受强奸而产生瑕疵,但在心理深处却难以摆脱这种观念的纠缠。为什么?原来是性嫉妒在作怪,拥有某个女性性资源的男子,绝不会让其他男子享用自己所拥有的特定的性资源,除非这个男人性功能有障碍或根本无能。既然如此,通奸更有理由被视为犯罪,与强奸不同,与妻子通奸的那个男人通常会对妻子拥有强大的性吸引力。
妻子与他人通奸会对丈夫构成实实在在的“性盗窃”,其妻子在这一犯罪中属共犯,

可视为“监守自盗”。再有,通奸的社会危害性在某种程度上比强奸更为严重。在现实生活中,因通奸酿成的血案不乏其例。丈夫一旦发现妻子与他人通奸,或妻子一旦发现丈夫与她人通奸,一般情况下,丈夫或妻子要么报复与妻子或丈夫通奸的男子或女子,要么报复妻子或丈夫。一句话,做丈夫的或做妻子的是不会忍气吞声的,都会采取一定的报复手段。这样既破坏了双方的家庭,又容易引发严重的刑事犯罪。
现实社会,通奸已摆脱了刑事处罚,这可能也是男性霸权主义在作怪,在社会中居支配地位的男性,为了自己的利益,有更多的机会与那些女人共谋享用他人的“性资源”,而忽视了对受害男人和受害女人的保护。当然,不把通奸确定为犯罪可能出于各种考虑,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将国家有限的暴力资源用来惩罚那些数量之多,虽不合法但却是自愿的一种性行为,并且监控起来又是如此麻烦,这样既不划算,又不体面。
因此,通奸是否入罪有待商榷。通奸是有配偶者与他人或无配偶者与有配偶者,相互自愿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通奸是否构成犯罪,历来见解不一,争议甚多。主张把通奸规定为犯罪的主要理由,一是通奸破坏了他人的家庭团结和睦,矛盾容易激化,造成奸情杀人,社会危害性比较大
可以放心去喝酒了,,,但不要吃番茄酱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06:37:5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心快语 发表于 2014-10-14 23:13
看不懂···顶就是了

小菜一个,应该happy!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06:38:1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海举☆★ 发表于 2014-10-14 23:30
支持!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06:39:21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难寻 发表于 2014-10-15 01:01
顶楼主!!蔡氏一族,我虽然不认识你们。如果你们想把事情搞大或是走法律程序,我义务援助你们。我虽不才, ...

现代社会,应该happy!
 楼主| 发表于 2014-10-15 06:40:2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蓝(太 发表于 2014-10-15 01:22
点击进入微信在对待性的问题上,人类表面上的理性和骨子里的情感竟然会发生如此尖锐的对立,明明知道女性 ...

蓝太够劲,今晚一起ha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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