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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汕尾] 开放自家小区,汕尾的乡亲们乐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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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3 09: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汕尾市民网曾经发起“拆了你家围墙 愿意吗”在线调查,有同意的,有反对的,有持中立的,各执一词,汕尾的乡亲们,你们的意愿是否愿意?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建议》近日印发,其中‘关于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小区也将逐步开放’这项措施引起热议。

最高法院这么说: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今日就此政策与《物权法》的关系指出,这一意见属于党和国家政策的层面,涉及包括业主在内的有关主体的权益保障问题,还有一个通过立法实现法治化的过程。

程新文表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到了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

程新文称,正像有关部门所介绍的那样,封闭住宅小区是农耕时代的产物,现在已经处于21世纪工业化、信息化和新型城镇化的新时代,推进现代化城市建设需要我们有新的理念和探索。

程新文表示,目前,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这一意见属于党和国家政策的层面,涉及包括业主在内的有关主体的权益保障问题,还有一个通过立法实现法治化的过程。

专业人士这么说:

中国是一个人口高度集中的国家,越是经济发达地区,越是房地产价格高企的地方,人口密度越高。高密度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没有围墙的阻隔,摆小摊的收废品的晨练的各色人等马上会占领原本属于小区居民的公共活动空间。到时候不管你住的是汤臣一品还是瑞虹新城,你用高价支付的居住环境,马上就会被人群抹平。你不贬值谁贬值?

其次,拆掉围墙意味着物业管理会进入两极分化:要么是做了也跟没做一样,要么就是加大支出加大投入,用人力解决围墙缺失带来的安全隐患,更不用说小区开放后的保洁和设施维护压力了。考虑到中国小区收取物业费的现状,毫无疑问大部分的小区会是有物业也跟没物业一样,破窗效应一启动,便是每况愈下。你花大钱买的车位你停不到,还要担心车子会莫名其妙地被划,你不贬值谁贬值?

最后,按照一贯的中国特色,“无墙”计划的推动肯定也是逐步分批来的,新建的小区没有围墙,比不上有围墙尚未拆除的老小区;老小区里,先被拆墙的先贬值,背景硬可以晚拆甚至不拆墙的自然更有价值。而这种人为的价格高差则给执行部门带来了寻租的动力,可以想见到时候层出不穷的各种传言。

开放自家小区,汕尾的乡亲们乐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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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唯论点] 开放自家小区,汕尾的乡亲们乐意吗?

发表于 2016-3-23 09:46: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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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放开小区,出现盗抢偷等谁负责?派出所?派出所有这么多人手来管理吗?到头来还是我们老百姓吃大亏!
发表于 2016-3-23 10:29:27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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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夫子 发表于 2016-3-23 09:46
不同意,放开小区,出现盗抢偷等谁负责?派出所?派出所有这么多人手来管理吗?到头来还是我们老百姓吃大亏 ...

就是,出了事谁负责??不同意
发表于 2016-3-23 10:29:4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开放自家小区,汕尾的乡亲们乐意吗?
 楼主| 发表于 2016-3-23 10:31: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朱洪武 发表于 2016-3-23 10:29
开放自家小区,汕尾的乡亲们乐意吗?

有人乐意
发表于 2016-3-23 10:4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拆掉围墙意味着物业管理会进入两极分化:要么是做了也跟没做一样,要么就是加大支出加大投入,用人力解决围墙缺失带来的安全隐患,更不用说小区开放后的保洁和设施维护压力了。
发表于 2016-3-23 10:48:23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很多人不乐意
发表于 2016-3-23 10: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朱洪武 发表于 2016-3-23 10:29
开放自家小区,汕尾的乡亲们乐意吗?

就是嘛
发表于 2016-3-23 10:4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朱洪武 发表于 2016-3-23 10:29
就是,出了事谁负责??不同意

你是谁?
发表于 2016-3-23 10:5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冷眼观世界 于 2016-3-23 10:53 编辑
渔夫子 发表于 2016-3-23 09:46
不同意,放开小区,出现盗抢偷等谁负责?派出所?派出所有这么多人手来管理吗?到头来还是我们老百姓吃大亏 ...


中国法律需增加:1.偷盗者砍手,抢夺者枪毙。2、抢劫、绑架,抢劫未隧并恶意伤人者,就地枪决。3、抢劫被群众当场打死的,群众不负责任何法律责任。让社会回归到路不拾遗,户不闭扉的状态。
发表于 2016-3-23 10:52:05 | 显示全部楼层

乐意的是SB!还是就是那些贼!放开小区就是那些贼的狂欢之日了!
发表于 2016-3-23 11:25:57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渔夫子 发表于 2016-3-23 10:52
乐意的是SB!还是就是那些贼!放开小区就是那些贼的狂欢之日了!

那是,好没安全感
发表于 2016-3-23 11:26:4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朱洪武 发表于 2016-3-23 10:29
开放自家小区,汕尾的乡亲们乐意吗?

坚决不同意
发表于 2016-3-23 11:27:02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渔夫子 发表于 2016-3-23 10:52
乐意的是SB!还是就是那些贼!放开小区就是那些贼的狂欢之日了!

就是就是
发表于 2016-3-23 11:27:58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同意的,有反对的,有持中立的,各执一词,汕尾的乡亲们,你们的意愿是否愿意?
发表于 2016-3-23 11:29:35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朱洪武 发表于 2016-3-23 10:29
就是,出了事谁负责??不同意

谁负责?政府负责到底?还是只能自认倒霉?
发表于 2016-3-23 11:29:58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朱洪武 发表于 2016-3-23 11:25
那是,好没安全感

同感
发表于 2016-3-23 11:30:19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山界 发表于 2016-3-23 10:48
但很多人不乐意

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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