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期间,汕尾市群众彭某多次到汕尾市陆河县河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换证业务,陆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一中队民警彭冬燕、河田派出所户籍民警邓永峰、河田派出所警务辅助人员叶文洁等3人在办证工作中严重拖沓、失职渎职,历时8个多月,造成不良影响。陆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文放、刘志远,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楚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朱锦燃、教导员叶佐应、一中队中队长彭飞跃,河田派出所原负责人陈开冲、现任所长朱少耿被问责;邓永峰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调离岗位处理;彭冬燕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叶文洁受到辞退处理。 俗话说:蛇打七寸。像这样的问责可以称得上“蛇打七寸”了。普及和改善这样的问责制度,相信一切慵政、腐政都会逐渐消失。问责必须集中精力,对准目标,稳准狠地打击下去。假以时日,我们相信:我们的反腐倡廉战争最终会取得胜利,一个政治清明、法治完备、健康有序的社会环境将会出现在大家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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