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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地方性法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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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9 13: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28日, 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石奇珠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杨青主持召开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胜章、郑少棉、吴友深、刘雪真、黄宏伟和秘书长叶新裕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何学文,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贯彻了省2016年立法工作会议精神。杨青指出,贯彻落实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对于提高我市的立法工作水平,制定高质量的地方性法规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杨青强调:一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关于立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积极谋划和推进我市立法工作;二要严格把握原则要求,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科学制定并认真落实年度立法计划,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努力完成今年的立法任务;三要坚持立足汕尾实际,加强立法能力建设,立好管用实用的地方性法规,使立法更好的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推进教育攻坚战的专题调研报告。杨青要求,要坚持把教育优先发展作为第一战略,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加大考核力度,加快补齐教育短板,切实改变教育落后局面;要形成合力,深化教育改革,完善教育管理机制,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要坚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每年将教育教学情况向社会公开公布,调动全社会力量、举全市之力推动打赢教育攻坚战。

会议审议了《汕尾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汕尾市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汕尾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和《汕尾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会议认为我市制定以上地方性法规具有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要求进一步研究法规案主要问题,完善有关规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会议还进行了人事任免事项。(来源:汕尾日报  记者 梁佳 实习生 孙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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