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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olinson 于 2016-8-29 12:25 编辑
汕尾要建天然免费游泳场
文 | 苏连晨
三名初中生去水库游泳,再也没能上岸
短短2天,7人溺水身亡
新闻摘要:
1.2016年4月8日下午,陆丰碣石镇发生一起溺水事故,当地三名初中生在午饭后相约游泳去水库游泳,不慎溺水身亡。
2.2016年4月9日晚7时许,陆丰市南塘镇政府接该镇某村干部报告,称村民找不到4名孩子,失踪学生均为南塘镇某小学学生。经寻找,在湖东镇琼林村蚯蚓坑水库打捞起4名失踪学生遗体。
3.2016年6月2日中午1时左右,汕尾市陆河县水唇镇一个17岁青年丘义正,与16岁的同伴彭某到河里游泳,因彭某溺水,丘义正在救彭某的过程中,不幸溺水身亡。
4.2016年7月12日16时许,汕尾城区马宫白沙浮海域有5名群众在游泳时先后溺水,接警后,当地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搜救,最终救上4人,其中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另1人失踪,目前仍在开展搜救工作。
酷夏时节,选择在户外游泳的市民越来越多,而且在很多危险区域屡禁不止。今年4月8日和4月9日先后发生2起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令人心生忌惮,有关部门呼吁市民不要再到野外游泳了,如果想游泳,一定要到专业游泳场馆,但由于我市缺乏安全、规范、大众化的室外游泳场,一些市民铤而走险擅自到水库游泳,经常发生溺水等意外事故。对于野游,真的是要一堵了之吗?有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解决市民游泳难的问题。其实,我市拥有广阔的水域面积,河道、水塘比比皆是,然而却找不到合适的游泳场地,一些爱好游泳健身的市民非常期待能有个免费的游泳场所。
近年来,汕尾市的变化突飞猛进,特别是当今汕尾市的领导,有魄力,有担当,惠民工程一个接着一个,老百姓打心眼里高兴。为了市民的生命安全 ,市政府能否在政策、法规、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把一些自然水面辟为天然游泳场,并将安全、卫生等措施完备,以满足游泳者的需求。天然游泳场的建设不仅满足了市民娱乐的需要,也保障了饮用水的安全,最大限度避免溺水伤亡事件的发生,让汕尾市民多几个休闲、消暑的场所。
说到天然游泳场地的建设无非就是资金和安全问题,资金可以由政府或者由政府和企业社会组织共同筹措完成,游泳场地建设成功,与之配套的商业活动自然会延伸出来,也会吸引商家投资,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比如,游泳用具、餐饮、休闲等一批商业活动兴起,甚至是推动旅游经济的发展,吸引外地游客。资金无非就是用在河道的治理,必要的硬件方面,这可以由相关水利规划部门进行规划设计。安全方面,主要还是市民自己负责,政府等有关部门可以提供必要的救生工具,可以由志愿者组织民间救生队,参与安全管理。同时,进行必要的游泳培训和规范游泳场地建设,设立明显的警戒区域以及游泳有风险,下水须谨慎的警示标语等等。这样,既有利于倡导健康文明的休闲方式,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丰富城市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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