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对振兴革命老区心存反感
陈治赠 2017年3月11日
一篇不足600字的短文《振兴革命老区、托起汕尾腾飞》,被认为有二个罪过:一为“误导群众”;二为“迈不过家门口一条田茔(墓)”。主要原因是笔者强烈呼吁振兴海陆丰革命老区。
“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定。是汕尾市发展的大好时机。笔者个见:汕尾市发展的战略重点,应该转移到振兴“革命老区贫困县”这一根本上,才有可能托起汕尾市的腾飞。前车可鉴!汕尾市不能再坐失这一稍纵即逝的大好机遇。如果这是误导,试问“正导”又是什么?
“广东海陆丰革命老区贫困县”,是国家发改委(2016)347号文的界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关怀。因而笔者撰文欢呼。《振兴革命老区,托起汕尾腾飞》一文,自始至终是将海陆丰革命老区贫困县的兴衰,与汕尾市的前途命运融为一体。如果认为《振兴革命老区,托起汕尾腾飞》的命题是迈不过“可塘过汕尾镇”这一条田茔。试问能迈过这一条田茔的主张又是什么?
我们要探讨的问题是要怎样做,才能对“统筹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大对海陆丰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的支持力度”有所帮助。无论是爬格子的文人,还是耕种的老农,都不应该对振兴海陆丰革命老区心存反感。海陆丰革命老区没落了,汕尾市的腾飞就没有希望。邑人还什么脸侈谈什么胸怀世界,放眼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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