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泊然无感 于 2017-4-4 16:47 编辑
普法的最好办法是依法执法——谈清明节处理违法事件有感
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要实现现代化,必须法律先行。只有依法执法,一个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一个地方才能繁荣昌盛。汕尾是一个缺乏法治传统的地方,一些群众的法制观念淡薄,一些党员干部也不依法不执法,甚至出现无法可依、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等现象。所以普法教育依然途艰任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等闲视之。
而普法的最好途径就是是依法执法。严格依法办事,严格对违法行为进行法办,对执法者、对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来说,都是最好的教育。这一次,在清明节的执法行动中,汕尾党政严格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行事,树立起法律的威严。
清明节,天高晴朗,烈日当空,是最容易起火的时刻。为了保护好汕尾的青山绿水,汕尾市委市政府号召和组织全部公职人员,奋力在灭火的第一线上。在广大干部职工坚守在防火灭火一线的同时,却有一些民众我行我素,盲目无知祭拜,把山林防火工作当儿戏,甚至有人阻碍执勤,对森林防火检查站强行冲卡,拒不接受检查,被拦截下接受检查的时候,执法人员在其所驾驶的小车内发现有大量鞭炮,要求其上缴时,不但拒绝,并且辱骂、威胁、推搡执法队员,还企图强行冲卡,引起路过群众围观,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比如4月4日上午9时许,遮浪街道田寮村村民杨某河(男,26岁)、杨某林(男,21岁,香港居民)、杨某茂(男,49岁,香港居民)、杨某诚(男,19岁、香港居民)等10人驾车经过遮浪街道湖美村祖师公山林防火检查站时,执勤人员将车辆拦下检查,在车上发现大量“纸钱”、鞭炮等物品,要求其上缴时,杨某河、杨某林等人下车辱骂并殴打执勤人员,造成三名执勤人员不同程度受伤。红海湾公安分局将杨某河、杨某林、杨某茂、杨某诚等4人依法传唤到办案中心。 又比如,4月3日,陆丰市公安局依法查处森林火灾案件6宗,抓获涉案人6名;查处因携带鞭炮阻碍政府执勤人员执法的5宗,抓获涉案人员12名。
只有让这些目无法律、视政府规章如草芥的“刁民”尝尝法办的“苦头”,才能让他们懂得法律的尊严,也才能让他们敬畏法律,这也是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的最好办法!
过去都说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现在是法治社会,政府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敢于依法、执法行事,很多事情就立竿见影显示出来。如果能够借助清明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春风,政府乘势而上,让法律大于感情,让法律大于权力,让法律大于金钱,在依法管理方面大下功夫,那么,相信诸如管理清明祭拜的事情就会就完全可以规范起来,让全社会都在法律的框架下活动。
事实案例是最好的示范。但愿明年汕尾的清明更多的群众能够文明安全拜祖。不要再出现损人害己、甚至是造成公共安全问题的行为。
20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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