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市发改局召开制定市区新能源公交车票价听证会,就市区新能源公交车票价的制定调整拟订方案,听取消费者、专家学者、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及经营者等各界人士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现行市区公共汽车票价于1996年制定,至今未作调整。为使公交车票价适应市区公交营运车辆和营运线路的全新变化,促进市区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实现区域价格合理衔接,推进公交城市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好地服务群众出行,市发改局物价管理部门根据对市区专线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运价成本实施监审,对我市居民收入和价格指数变化进行分析,同时参考毗邻市公交车票价水平,按照《汕尾市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中心城区内一票制2元/人次的建议,本着公益性、统筹兼顾原则,拟订了2个方案供与会人员研究讨论。 会上,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按该局拟订的方案一制定调整市区新能源公交车票价。根据该方案:中心城区内各条线路公交车按规划线路从市区的各起点分别运行至海汕公路荷包岭湖田路口站、东涌镇前路站、火车站、海滨大道观澜广场站、通航路华师附中站为界,不分乘坐站数实行一票制价格2元/人次。凡跨上述站点原则上按每5公里1元分段加收,具体视实际站点和里程情况确定;返程按此办法计价。新能源车转换过度期间其他空调公交车票价亦照此执行。与会人员还就站亭设置、线路规划、车辆投放以及进一步规范公交车运营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市发改局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综合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尽快修改和完善定价方案,报市政府审批。汕尾日报讯 (记者 杨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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