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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 我市首例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案昨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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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1 11: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20日下午,副市长林少文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一宗涉及土地的行政诉讼。这是广东省行政应诉工作规定颁布以来,我市首例由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林少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本宗行政诉讼感触良多,如同上了一堂法治课。他认为,政府在依法行政上要走的路还很长,要做到依法行政、公开行政,必须要解决期间遇到的各种问题。政府作出任何决定都要依法,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各级政府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同时支持公众通过法律途径来表达诉求。

该案件主审法官黄立靖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本宗案件开庭审理,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对行政审判工作来说意义重大,希望通过本次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够促进我市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的提高,同时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意识,提高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信心,从而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制的方式解决纠纷争议。

参加庭审旁听的市政协委员王声效表示,本次法庭审理最大的“亮点”是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级别这么大的官员代表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是我市建市以来的第一次,这是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走向成熟的体现,表明了政府有依法行政的信心,也有勇于纠错的决心,为全市行政机关落实行政诉讼法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树立了很好的榜样,维护了法院审判权威,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意义重大。该案件的审理,对我市的各级行政机关启示作用很大,提醒各级行政机关要坚持依法行政,行使职权要公正、公开、透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样才能减少或避免成为被告。

市法制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对保障行政诉讼法有效实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指导和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及时有效化解行政纠纷、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着重要意义。本次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起到了一个良性的示范效应,鞭策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也让人民群众能够感受到行政机关对法律和对人民诉求的尊重,对消除老百姓的抵触心理、更好地化解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汕尾日报讯 (记者 杨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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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2 00:27:08 手机用户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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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行政不作为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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