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创文办〔2017〕35号 为全面开展市、县、镇街、村(社区)四级文明联创,扎实推进我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努力打造整洁、舒适、健康的城乡环境,重塑汕尾良好形象。根据汕尾市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文明创建工作中对各级各单位开展测评排名和媒体曝光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创文〔2016〕2号)和《关于印发〈汕尾市全面开展文明创建工作激励方案〉的通知》(汕创文办〔2017〕21号),市创文办于2017年7月5日至7日对汕尾市国有黄羌林场等62个镇街(场)和陆丰市博美镇花城村等62个村(社区)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第十五次测评排名。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镇街(场) 1、第一组 
2、第二组 


二、村(社区) 1、第一组 
2、第二组 


汕尾市全面开展文明创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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