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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 陆河设立严管街 以“九管控”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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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15: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汕尾日报讯  (记者   洪广凭  通讯员  林铄)近期,陆河县公用事业局在县城设立严管街,加强管理,进一步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环境,提升县城品位。

严管街范围为朝阳路(人民广场红绿灯至河东桥路段)、人民路(人民南路大圆盘至人民北路与富前路交界处)、螺河东路(螺河湾至螺河一号路段)、陆河大道、田心坑路段。为全面加强管理,严管街重点做到“九管控”:一是人行道停车管控。机动车辆统一停放在停车线内,统一朝向,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对人行道违法停放车辆的贴单处理率达100%。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物理隔离。二是经营场所管控。经营场所外观整洁、有序,无超出建(构)筑物外墙进行摆卖现象。三是施工(含装饰装修)行为管控。道路挖掘施工和占道施工应取得相关许可,施工现场封闭,围档设施规范,围档高度不得低于1.8米,警示标志明显,不以路面为场地就地拌和沙浆或灰浆,不乱堆放杂物、乱占、乱挖路面。四是广告管控。做到无乱张贴、乱喷涂各类小广告,无增设屋顶广告,无落地广告牌、灯箱,以及人行道绿化带上无广告。五是餐饮业排污管控。对餐饮店经营场所油烟、污水、垃圾实行规范处理。六是生活噪声管控。加强对生活噪声采取有效防治措施,使其边界噪声达到国家规定的环境噪音排放污染标准,禁止沿街商户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发生高噪音的方法招揽顾客。七是建(构)筑物外观管控。外墙立面、阳台上不得有违规搭拉、吊挂或堆放物件等影响市容观瞻的现象。八是环境卫生管控。道路无“脏、乱、差”现象,街头、路边和闲置地无乱倒垃圾现象,垃圾桶和果壳箱设置合理、完好、整洁,无外溢杂物。九是公共场所管控。主要是无疏导点之外的流动摊点,无占道设置违章亭棚,在沿街两侧的公共场所护栏、电杆、树木等设施上无晾晒毛巾、衣物、拖把等物品,在沿街店门前无堆放杂物、花盆、空调外机等,无露天焚烧沥青、橡胶、垃圾及其他产生有毒气体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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