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
在城市建设中,泥头车、工程运输车是不可或缺的运输工具。近年来、我县城市发展迅速,建设工程不断增多,但在实际运营、运输当中,由于行业经济利益驱使,驾驶泥头车、工程运输车超载、超速、超车、闯红灯、不礼让行人和其他行驶车辆、装载物料沿途撒漏等交通违法现象屡禁不止,并成为诱发交通事故的重要诱因,多起发生在辖区内涉泥头车等工程运输车的伤亡交通事故也给泥头车司机和他人的家庭带来了意想不到的不幸,严重降低了泥头车、工程运输车行业的形象信誉、市民出行的安全感和城市文明交通的发展程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公共交通秩序管理的难点。针对泥头车、工程运输车的交通违法现象,除了公安交警和相关部门的严查严管,血淋淋的事实警醒广大泥头车、工程运输车司机和行业人员应当为了他人和自己生活的幸福、文明安全的交通秩序提高行业安全自律自觉性,做到:
1. 拒绝违法危险驾驶。 不无证驾驶、不非法改装、牌证齐全有效、保持车况良好、不超速、合理装载、不违法超车、不疲劳驾驶、礼让行人和其他行驶的车辆。
2. 保持车容整洁。 运输车辆驶出施工工地前,必须进行除泥除尘处理,保持车辆号牌清晰可见,杜绝车辆不洁(车体脏污、轮胎带泥等)。
2、装载要合理适量。 运输散体、流体物料的车辆装载要适量,封盖要严密,沿途无撒漏,超载(散体物料、建筑垃圾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挡板)、未经密闭改装或改装不严的,禁止出工地。
朋友们,海丰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请您们从我做起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拒绝危险驾驶,确保文明安全行车,同心协力共建共享文明交通,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感,提升海丰城市文明程度!
海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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