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2018年6月2日,陆丰市京海实业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汕尾市环境保护局汕环〔2018〕 号转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函》的通知 ,成立京海·凤凰城一期项目第二阶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小组(名单附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京海·凤凰城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评批复等要求对项目配套建设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组对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审阅并核实了《京海·凤凰城一期项目第二阶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认真听取了项目参与单位的汇报,形成验收意见,详见下附件: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我司《京海·凤凰城一期项目第二阶段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给予公示,接收社会及公众对我司环保(废水、废气)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公示期为2018年6月6日起满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我司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建设单位:陆丰市京海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龙津西路西侧(旧牛围路口西)
建设单位联系人:林碧符,联系电话:18948036555
竣工验收报告编制联系人:韦梓文
联系电话:1359038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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