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记者 李济超 通讯员 杨晓民)近日,陆丰公安机关依法对一位非法组织巡游活动负责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8月3日22时许,陆丰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东海镇政府通报称:该镇桥西“童公”巡游活动未经许可,在巡游过程中造成陆城地区部分道路交通严重阻塞。 城南派出所接报后,迅速组织民警与镇政府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劝阻,并将组织巡游活动负责人刘某贤传唤至派出所进一步调查。经查,刘某贤(男,35岁,陆丰东海人)未经相关部门许可,以“童公”诞辰为由牵头组织,于8月3日晚在陆城地区聚众进行巡游,造成东海大道龙头红绿灯路口、建设路口、人民桥头北侧等路段发生交通阻塞,严重影响群众出行,已构成扰乱公共秩序。 目前,违法人员刘某贤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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